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参照鄂药采便函(2013)29号函相关处理意见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等2条药品的挂网信息进行调整,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接受各方投诉质疑。
2014年湖北省关于部分药品中标信息调整的通知(2014.12.18).pdf
特此通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