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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要成国家战略 体制不健全政策难落实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日渐升温,中医药在国家应急和医改中的独特优势逐步显现;与此同时,西方国家和药业巨头通过立法、认证、中药配方专利化等方式,抢夺中医药标准制定、知识产权和未来市场制高点的意图明显。加快我国中医药发展日益成为关系民族自信、国家安全和国际竞争的战略问题。为此采访中医药专家、主管部门、领军企业,就从战略高度规划发展中医药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采写一组稿件,以飨读者。

当前国家对基层中医药工作思路清晰、方向明确,但中医药发展现状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而中医药发展中面临的诸多困难,也非中医药一个部门所能解决。业内人士和专家建议,进一步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加大“中医药国十条”落实力度,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真正按照中医药规律来管理和发展中医药。

按国家战略对中医药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医药事业国情调研课题组执行组长陈其广说,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周恩来多次就保护和发展中医、西医学习中医等问题做出重要指示,及时纠正有关部门轻视、歧视和排斥中医药的错误做法,使中医药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复兴,并以此解决了数亿中国农民缺医少药的问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宜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将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说,对中医药、西医药应实行一视同仁的政策。应推动中医药发展成为与西医药同等重要的主流医学,不能以“中西医结合”特别是“中医学习西医”来取代“中西医并重”的大政方针。建议将经典中医药、民间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医药四部分内容共同纳入中医药的范畴,作为中华民族共有的宝贵财富。

完善中医药立法推动中医药标准制定

当务之急要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说,中医药是中国的国粹,但迄今我国却没有一部关于中医药的专门立法,一些相关法规条例甚至制约了中医药的发展。目前《中医药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草案已报国务院法制办,但推出时间一再推迟,亟待加快立法进程。

加快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对我国中医药发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意义。广东奇星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光亮认为,自建世界标准是摆脱目前中医药发展困境的重要出路。中医的效果不应由西医来评价,中药不能都按照西方国家标准来研发生产,因为中西方文化和中医药理论体系差异巨大“中医药国际化”正使我国中医药发展逐步陷入追随西方的被动局面。

在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

甘肃省卫生厅厅长刘维忠认为,国务院“中医药国十条”出台以来,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措施,使基层卫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协调相关部门时无上级政策依据支持,中医药参与医改工作进程较为滞后。

刘维忠说,从基层实践看,目前急需的具体政策有:一是希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文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增加中医药服务项目,或者明确9大基本公卫项目中医药服务内容、方法以及所占的服务比例和资金补助比例;二是希望人社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医保中医药报销优惠政策,将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取得省级食药部门批号的院内中药制剂列入医保甲类目录管理;三是希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优惠补偿政策,对于基层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品目比例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医疗机构,国家补偿标准可上浮若干百分点;四是希望卫生部在中国医疗卫生疾控中心成立中医药防病研究中心,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成立中医监督处,规划、指导全国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和中医药执法监督工作;五是希望加强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将县级中医院与县级人民医院一并纳入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实行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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