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市医保办对市药采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自 2014年 12 月 1 日起,“上海市医保结算项目信息网”中“药品信息维护”系统将停止受理定点医疗机构、两大行业协会(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中药行业协会)对目录西药、中成药编码新增和信息变更的申请。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转告药品生产企业,今后对医保目录内及医保目录外的药品(不包括医疗机构的自制制剂、中药饮片)编码新增和信息变更事宜转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受理(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渡路 74 号虹鹰大楼 7 楼),受理部门:交易(配送)平台管理科,联系电话:56481657。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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