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医保,却进了医院,为什么?各省出招推进……
11月21日,浙江省人社部联合浙江财政厅、浙江卫计委、浙江民政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公告。
《通知》明确指出,根据大病疾病谱变化情况,结合大病保险基金承受能力,通过竞争性公开谈判,将大病治疗必须、临床疗效明确、群众呼声强烈、治疗费用较高的特殊药品,逐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地方是,《通知》要求卫生部门要及时将纳入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挂网采购,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范围,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生医疗行为。
从《通知》所释放的信息角度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两批国家药价谈判产品进入浙江省医疗机构,将不纳入药占比考核范围;第二,接下来,浙江省也会针对本地疾病谱情况,将开启省级药价谈判,一旦进入,则不会被纳入药占比考核范围。
为何不考核药占比?
今年4月19日,在重庆卫计委发布《关于不将国家药价谈判药品纳入药占比统计的通知》后,E药经理人就曾判断,这一政策将会被全国各省效仿。11月15日,安徽省卫计委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管理的通知》提出的“国家谈判药品暂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的说法也印证了E药经理人的预判。
而浙江,则是第三个省明确国家药价谈判不被纳入药占比的考核的省份,相信接下来,药价谈判品种不被纳入药占比考核的制度将在全国推出。
众所周知,国家药价谈判总共经历了两批,首批由卫计委主导,主要包括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盐酸埃克替尼、盐酸吉非替尼三个产品,第二批则由人社部主导,共有36个药品谈判成功,被纳入到国家医保目录。
对于第一批的落地此前最大的诟病是在于,由于医保在各地归属权的问题,只有部分省份纳入到了城乡居民医保,而其它区域则进展缓慢。但随着第二批人社主导之后,国家药价谈判产品达到39个,对卫计委和人社部来说都是一项在中国医改推进史上的大事,且涉及两个部门。
所以,为了能够让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情顺利的推进,卫计委与人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36种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而各省卫计委药政管理部门也专门发文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以“医保支付标准”作为限价直接挂网采购,做出对国家药价谈判支持的明确态度。
国家层面不遗余力推进,这是必然趋势,无论是放在任何省份,如果不能将药价谈判产品落地,发挥社会价值,该省会成为医改整体推进的负面,会被记一笔。所以,在国家对药占比有考核下的压力,为了能够让药价谈判品种落到实处,才会提出“不纳入考核,单独核算”。
从另一个层面将,国家为何会不遗余力要尽快让国家药价谈判品种落地?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在第一批谈判中有5个产品入围,但最终只有3个落地,两外两个产品因为不讲价而没有进入。当时,据消息人士透露,对于政府药价谈判中,有些品种是市场急需,厂家不愿意降价,本土又无仿制药,以至于无计可施。这不仅仅是患者负担无法减负的问题,更多的是药价谈判这个博弈中,存在优劣势。
因此,从国家层面,不仅要大力推行药价谈判,且要让进入药价谈判的企业有利可图,所以会提供各种有利的保障让该政策得以落地。而重庆、安徽、浙江的这种做法正是在此情情况之下出现,进一步放大进入药价谈判目录产品的利好,不仅让要减轻患者负担,而且也要让药企能够获得足够实惠。
其实,此前很多人都会认为药价谈判这个事情可能对企业影响并不大,但是E药经理人从各方所得消息是,今后药价谈判将会成为进入医保的重要手段,早进入可能是响应国家政策,能够获得各种支持,而那些死扛着不降价的产品,或许会有很多相关政策限制,尤其是那些原研、过了专利期的产品,国家也许会通过鼓励抢仿的形式予以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