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疾病临床初步诊断,按照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制定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建立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患者年度常规体检,有条件的可以开展并发症筛查;开展患者随访、基本治疗及康复治疗;开展健康教育,指导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实施双向转诊。
二级及以上医院负责疾病临床诊断,按照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制定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实施患者年度专科体检,并发症筛查;指导、实施双向转诊;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进行评估。其中,二级医院负责急症和重症患者的救治,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三级医院负责疑难复杂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对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根据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数据,2013年糖尿病患者的出院人数为76万人,较2012年增长11%,其中县级医院的出院人数2013年和2012年基本持平,城市医院的出院人数则增长了19%;住院天数从2012年的平均12.2天降到了11.2天,人均医药费用(元)升了9%为7527.9元。高血压患者2013年和2012年基本持平在64万人,值得注意的是县级医院2013年比2012年少了3万人,城市医院则2013年比2012年多了3万人;住院天数也从平均10.7天降到9.3天,人均医药费用(元)也没降下来反而升了11%为6362.7元。
三级医院门诊量中,慢性病患者占比非常高,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又是慢性病门诊量的主要病种,不少患者去门诊单纯是为了医生处方以维持常规治疗的。医改是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才进行改革的,实行分级诊疗措施,一来解决了病人扎堆大三甲医院的问题,二来基层医疗的药品一般最低价中标也顺带解决了药费贵的问题。
在2014年厦门就以慢性病中的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初步建立一套急慢分治,“三师共管”的分级诊疗制度。所谓“三师共管”,就是由1名三级医院的专科医师、1名社区卫生中心全科医师和1名经培训认证的健康管理师组成团队,为入网的慢性病患者提供定制化、连续性诊疗。其中,专科医师负责进行诊断、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全科医师或中医师负责执行专科医生制定的诊疗方案,掌握病情变化,随时处置或中药调理,将病情控制不良的患者信息及时反馈至专科医生;健康管理师由基层医疗机构的护士等经培训后担任,负责慢病患者日常的随访与健康教育,负责安排随诊时间及双向转诊相关事宜。本次《关于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主要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如上海市、江苏省镇江市、安徽省、福建省、陕西省、青海省和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浙江省宁波市、绍兴市、湖北省鄂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网友老坏认为,目前分级诊疗最大的挑战在于分级用药不能衔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要使用较高质量层次的用药,而基层最低价中标,次低价备选。如果患者在基层医疗获得的药品不能很好的控制血压或血糖,那么患者要不要求基层医生院外处方去药店购买以往被证实临床有效的药物,要不就会回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购得药物,又由于前者的医保支付账户是用患者个人的账户,二级医疗机构的药物是统筹账户,患者会更偏好回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获取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