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相关企业:
根据《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的方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10月15日进行限价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价方式:登录我省集中采购报价平台,进入限价栏目,根据页面提示,点击同意或不同意进行限价确认。
二、限价范围: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者(包括大输液前5名)。其中:
1、投标产品报价低于限价的产品,直接通过限价;
2、投标产品属于《安徽省低价药品清单》,直接通过限价,但是报价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日均费用标准;
3、投标产品报价高于扣除15%加成率后(单价超过500元的药品只加价75元)的物价部门零售指导价,根据实施方案,报价无效,取消限价资格。
三、限价时间:10月15日8:00-17:00。
四、企业如有异议,请在10月14日之前提供最新的官方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2634508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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