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现对《河北省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目录》进行调整,增补77条属于国家和河北省低价药品清单的品种,删除4条不属于国家和河北省低价药品清单的品种。请各申请人按照调整后的《河北省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目录》上网维护产品信息和递交纸质证明文件。
附件:《河北省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目录》调整情况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