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医药企业对开发创新药物重视程度正在快速提升。面对医药行业日益放缓的增速,创新药物凭借更加优异的治疗效果和对独特临床需求的满足,能够为企业带来稳定的收益和丰厚的利润,由此打造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医药企业的创新药物通常有两个来源:原创自主研发和成果交易转让。多年以来,由于产业长期积累的缺失,本土医药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十分薄弱,即便该状况在如今已经大为改善。在此背景下,通过投入资金,购买研究成果,完成不同程度的后续开发,成为了本土医药企业的主要新药来源。
迄今为止,新药研发成果交易在国内医药行业的运作成熟程度与发达国家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尽管如此,越来越多本土规模药企正希望能通过交易转让的途径获得优质的新药成果。与此同时,而数量日益增加的小微研发药企,包括背后的投资者们,也希望能以此获得创新回报和实现成果的产业化。
我们对2000年左右开始至今国内较为典型的新药研发成果交易进行了汇总和深度分析,希望能够以此对中国医药行业的参与者们提供借鉴,成为成果估值、交易模式选择等诸多相关要素的参考依据,并对未来新药交易的发展趋势作出推断。
选择典型的中国新药成果交易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国内新药研究成果交易总量比较有限,信息记录和披露也十分不足。我们查阅和综合比较了大量过往的各种资料,尽可能选取了记录信息较为详实、可信的新药交易,以此作为分析依据。
在我们将选取范围限定在小分子化学制剂和生物制剂的成果交易,以便能和国外的新药研究成果交易进行比较,中药成果的交易则不在我们的分析目标之内。已经上市产生销售收入的品种交易也未纳入分析范围,避免因为各企业营销能力不同带来的新药价值判断差异。
此外,由于我们希望分析的是投入资金并购买研究成果的行为,不涉及买卖交易的合作研发模式也不在我们比较的范围内。
通过这样的标准,我们选择了40余桩新药研究成果交易作为样本,时间跨度从1999年到2014年。我们将这些交易按时间轴进行的排列,列出了包括出资方、交易方、交易模式、品种、阶段、交易基准价格等诸多要素。
由于资料可获及程度的差异,我们的样本中以近年发生的交易居多。尽管如此,该结果一方面确实也是近年来新药成果交易快速增加的直接体现,同时也能为我们判断未来新药成果交易交易的趋势提供更加详实的依据,总体而言还是合适的。
当然,需要声明,由于我们获取的资料多来自于公开披露的信息,尽管进行了反复核实,但个别资料仍然由于缺乏权威来源,可能存在谬误。我们十分欢迎各界同仁进行批评指正,并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对我们的分析进行补充、修正和改进。
1999 – 2014 中国新药研究成果交易样本


新药成果交易对象和模式的变化
国内医药企业的主要交易新药成果来源正在从国内科研院所转变为国外企业。在较早期的时候,企业的交易对象基本都是国内的科研院所。早期最具代表性、也是最知名的新药交易就是石药从协和药物所购买的已经处于临床实验阶段的化药新药丁苯酞。在当时,国内医药企业自身科研实力近乎空白,却又希望能够获取相对较为先进的新药成果。在此情况下,求助研发实力相对较强国内科研院所成为了部分有想法的企业的首选。
回溯到更早阶段,89年海正从上海医工院购买阿奇霉素专利,92年恒瑞从北京某科研机构购买异环磷酰胺,也属此类。
国内科研院所,尤其是一些研究方向与应用较为密切的研究机构,也有成果产业化的传统和意愿。协和药物研究所、天津药物研究院、军事医院科学院毒物所、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等多年来都一直都是成果转让的主力。
早期国内企业从国外购买成果到国内进行开发的方式并不多,丽珠集团2002年从韩国购买艾普拉唑中国授权是其中之一。这样的局面主要是由于国内药企在当时资金实力有限。此外,国内外产业成果、信息有限交流不足也对此形成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