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原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的通知》(粤卫〔2013〕67号)中有关制定非基本药物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品种目录的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广东省非基本药物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品种目录》(具体见附件),并经专家评审和挂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现予以公布。
附件:广东省非基本药物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品种目录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