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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开诊所

广东正在制订促进社会办医若干政策措施

有望允许公私合作办医 医师以后或可开诊所

记者了解到,2009年至2015年,国务院多次出台扶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 通知》(下称《通知》)。接下来,广东将贯彻落实这些政策措施,通过简化审批手续、探索公私合作、推动多点执业等方式,扶持、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

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广东正在制订社会办医文件,落实国家政策,省医改办正在制订《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了社会办医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后续监管等内容。

1.简化审批手续

《措施》拟规定,2015年前各地、各部门应将社会办医审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除涉境外(含港澳台)资本等省管权限的设置审批外,其他社会办医医疗机构设置实行属地化审批管理。

取消前置审批。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同时向卫生计生、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2015年底前,各职能部门制订下发相应社会办医 行政许可办理指南。探索并联审批的有效办法。医疗机构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申请人直接向审批机关提交设置申请,取消逐级申请、逐级审批。

点评:省卫计委相关人士表示,此前,社会资本要办医,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没有环保验收为由,不敢接收审批材料;而环保部门则以没有开业运行,提出不能验收, 像这些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实行平行审批后,今后都要取消。另外,广州某个区2007年到现在没批过一家民营医疗机构、珠三角某个市也存在收材料不受 理,“晾”在一边,或直接不收材料等情况,均是不符合规定的。

2.探索公私合作方式

各地要控制公立医院规模,统筹将增量空间主要留给社会力量办医。不得以规划为由拒绝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或配置医疗设备。

允许通过品牌特许、购买服务、合作经营等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医。允许以民建公营、公建民营、合作经营等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医。鼓励具备医疗机构管理经 验的社会力量通过整体托管等形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或通过整体改制的方式盘活富余医疗资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医所取得的合法收益不纳入绩 效工资总额限制,自主使用。

点评: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社会资本利用民建公营的方式,短平快获得公立医院品牌效应、人才支持,而公立医院有了动力,也会更好地促进这些合作方式的发展。

3.许公立医院医生护士多点执业

拟允许公立医疗机构注册多点执业的医师开办全科或专科诊所、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允许注册多点执业的护士开办社区护理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店经行政 审批加挂诊所牌子。解放医生、护士和药店,允许公立医院医生、护士与医院签订灵活聘用合同,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所有类别的医师及 护士第一执业地点报备制、省域注册有效制、多点执业注册网络备案制。

点评:这些措施,能够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流动,满足基层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国家政策要点

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

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减少运行审批限制;

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规范公立医院改制,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拓宽投融资渠道,通知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地方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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