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选企业:
现将2014年驻疆部队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委托配送及签订购销合同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委托配送要求及相关说明
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2014年驻疆部队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所有品种,均由军区药材供应站配送给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收取5%的配送费。
2.我们鼓励生产企业将中选品种直接配送至新疆军区药材供应站。
3.确有需要转配送的生产企业,在配送过程中只允许转配送一次,建议优先选择全军统筹的为驻疆部队医院配送的企业。
4.如转配送到其它经营企业,为便于责任追究,我们要求该企业必须为新疆本土企业,且年经营额在1000万以上(以2013年度全年增值税申报表销售额为准)。
5.请各中选企业登录采购平台,于8月12日之前为每个中选品规填报配送企业。
6.各中选企业选定配送企业后,请于8月13日至8月23日,携带生产企业委托经营企业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需附委托配送药品明细表原件(格式同中选通知书附表,生产企业盖章);中选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中选服务费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经营企业的相关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2013年全年纳税申报表、GSP证书)复印件在东粱宾馆(乌鲁木齐市东环路156号)418 室办理。
咨询电话:0991-4980371
二、签订购销合同要求及相关说明
1.挂网合同为范本,签定合同由驻疆部队采购办公室提供,签订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至25日(节假日休息)。
2.合同签订地点为新疆军区药材供应站(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306号,自治区气象局对面)。
3.鉴定合同需携带中选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中选药品的明细表原件(格式同中选通知书附件);中选服务费交费发票原件。
4.我们只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不是直接给军区药材供应站配送而是委托经营企业配送的那部分企业,我们在生产企业委托配送企业授权书上备注经营企业开户行、帐号,作为主体合同的附件执行,与其委托的经营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5.咨询电话:0991-4995451,4980371。
附件:生产企业委托经营企业配送授权书格书
附件:2014年度驻疆部队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范本(查看)
附件:网上配送信息填报操作说明
附件.zip
驻疆部队药材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