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甘肃省多年经济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平均住院费和门诊费却连续三年保持全国最低;并未列入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却在国家顶层设计上做出创新举措……向来被冠以中医药特色的甘肃医改,其实并不简单。
4月10日,甘肃省庆阳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正式组建。这项医保整合的突破性动作,让日前对甘肃医改进行调研的国家卫计委专家们眼前一亮,而甘肃交出的“因地制宜”型医改答卷,或将成为中西部地区的改革模板。
分级分工分病种+医保杠杆 撬动分级诊疗
用“医保杠杆”倒逼分级诊疗,旨在通过差异化收费与报销标准,引导患者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在基层医院与大医院之间分流就诊,是多数地区推动分级诊疗落地的举措,而甘肃省卫计委主任郭玉芬则认为医保是杠杆,但不是全部。
甘肃省通过“分级分工分病种+医保杠杆撬动”,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工作,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所谓“分级分工分病种”,是指省市级(三级)医院负责50+n种疑难危重疾病的救治和教学、科研等工作;县区级(二级)医院开展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而乡镇卫生院(一级)负责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50+n种一般疾病的诊治。
为了发挥医保杆杠撬动作用,甘肃省规定,“对病情简单、无复杂并发症等情况患者直接到省市级大医院就医的,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如果病人该在乡里看病的却去了县里,就只能报销50%。”郭玉芬举例道,“比如说阑尾炎,在乡上看是2000元,在县上看是5000元,就只按照2000元的50%报销。”同时,医疗机构上转签约的诊疗病种,将被扣除一定数额的医保费用;上级医院接诊下级医院签约的病种也将扣除一定的医保资金。
“不予报销”“扣医院钱”双管齐下,将患者“强行”留在县级和乡级医院,郭玉芬认为甘肃省分级诊疗政策看似“过火”,但其实暗藏玄机。“基层医疗机构的病种,是通过新农合平台筛查并经过专家评估后确定的。自签定协议后开始实施,如果基层没有能力诊治该病种是不签定协议的。”郭玉芬进一步解释道,分级诊疗病种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限期达到诊疗的病种数,倒逼基层主动提高服务能力。“次年评估的时候,基层医疗机构要在病种数上有所提升,县级要提升10个病种以上,乡级提升5个病种数以上,达到诊治能力才能签定协议,并相应调整医保政策。”
此外,甘肃省采取以农合基金为杠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就医新秩序正在逐步建立。数据显示,2016年甘肃省县外就诊率为15.45%,同比2013年下降了9.63个百分点;住院患者实际补偿比例为66.7%,同比2013年实施分级诊疗前的58.36%提高了8.34个百分点。
政策制定与经办主体分离 医保调整属全国
福建省医保体制改革一直以来被视为走在全国医改前列。2016年成立的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将各部门涉及医保的职能进行归拢,牵动“三医”联动。但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秘书长、研究员应亚珍认为,“福建医保委的单位编制还没有完全落定,而甘肃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医保政策制定和经办主体的分离,这样的体制调整在全国属首创。”
据了解,甘肃省已经完成了整合省一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涉及的职责、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由省医改办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政策,人社部门负责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并在甘肃省社会事业管理局增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处,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执行落实和经办服务管理。“这是医保制度整合迈出的实质性步伐。”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代涛评价道。
而庆阳市成立了正县级建制、市政府直属的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新农合、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保基金、民政医疗救助、生育基金预决算等职责予以整合。对此,应亚珍认为,庆阳的医保整合模式“至少在降低行政协调成本上将显示优势”,并有利于会推进和深化“三医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