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仿制药处方比例逐年升高,2013年已达到总处方量的86%。在这种大环境下,各大仿制药企争相竞逐。本文主要介绍FDA的原料药药用原辅材料登记备案(DMF)制度和新药简略申请(ANDA)管理制度,并对仿制药进入美国市场后的定价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以便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美国仿制药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医药市场,全球医药市场的1/3来自美国。根据IMS health的药物消费数据,2004~2013年的十年间,美国处方药销售额增长放缓,2013年达到3292亿美元,同比增长3.2%(图1)。

美国是非专利药竞争的主战场。受品牌药物专利到期影响,近年来仿制药处方量增势明显:2013年美国仿制药的处方量已占总处方量的86%,而十年前美国仿制药的处方量仅占总处方量的57%(图2);对于有仿制药销售的品种,仿制药处方量占该类品种处方量的95%。2013年非专利药销售额较2012年增加58亿美元,其支出占总药品支出的29%——品牌仿制药销售额同期增长3.1%,占药品支出的12%;一般仿制药销售额同期增长9.0%,占药品支出的17%。

美国作为最大的仿制药消费国,引来各大仿制药企争相竞逐。美国FDA每年批准的ANDA数量从2001财年的234项增至2013财年的440项。2013财年FDA收到的ANDA申请为968份,2014财年前9月FDA已接受ANDA申请就已达1440份,其中5月14日~6月14日之间就接受了635份ANDA申请——因为2012年9月发布的一份指南《ANDAs:原料药和制药产品的稳定性试验》于今年6月20日正式生效,稳定性试验要求提高。
仿制药若要进入美国,必须提交Abbrevitive New Drug Application(ANDA申请,简略新药申请)。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及美国联邦管理法第21章第21款(21 CFR Part 21),专利期过后的通用名药均按此程序申请上市。但是,《药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期恢复法(Waxman-Hatch Act)》并不适用于生物制品,即生物制品不能按ANDA批准上市。
美国的ANDA注册相当于中国的仿制药注册,相对新药注册要简单。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在美国进行仿制药注册,即ANDA 申请,适合中国的大中型药厂。与ANDA申请相关联的,还有原料药申请,即DMF申请。
原料药DMF管理制度
DMF(Drug Master Files),通常译为“药品主文件”或“药物档案”。
美国的DMF分为五种类型,其中II型适用于原料药的管理。FDA规定,持有人以DMF的形式提交有关原料药的生产、加工、包装及储存过程中采用的设备设施、工艺方法及物品等详细信息,用于支持调研性新药申请(IND)、新药申请(NDA)、简略新药申请(ANDA)、其他DMF、出口申请或任何此类文件的修订及补充。
DMF为上述申请的审查提供信息支持,不单独审查,也不存在批准与否的问题,因而属于备案管理。美FDA通过DMF备案掌握原料药的生产及质量管理信息,并通过制剂上市许可申请过程中对DMF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和现场GMP管理水平,因而美国的原料药管理制度通常称为DMF制度。
文件的提交和审查
DMF的提交不是美国法律或FDA法规所强制要求的,而是持有人出于保护自身技术机密的考虑而决定。如果持有人不考虑技术保密问题(如原料药生产企业和药品制剂上市申请人为同一人),DMF中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进行提交而不必采用DMF,FDA同样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对原料药进行技术评价和现场审核。
通常情况下,DMF持有人确认目标客户后即可向FDA提交DMF(国外DMF持有人需指定美国代理人)。对初次提交的DMF,FDA人员会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以确认基本格式和内容符合要求。DMF被接收后,FDA会以信函方式通知DMF持有人并指定DMF编号。
DMF被接收后不能自动启动审查程序,FDA工作人员只是将其存档,只有当IND、NDA、ANDA、出口申请或其他DMF引用到该DMF的有关内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