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走穴”成合法,多点执业只需到原单位“打招呼”即可。记者3月11日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从3月9日起,广东医生将获得“松绑”,成为“有限自由人”:不用所在医院同意,只要报备就可外出其他医院行医。但规定同时也要求,院领导不能多点执业,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由当事医院负责,一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则由第一执业医院追责。
据悉,广东也是目前全国最快试行多点执业新规的地区,预计在今年内出台新的广东医师多点执业实施细则,届时更具操作性。而据了解,从2012年试行至2014年年底,广东只有三四千名医生申请多点执业。
多点执业须符合5条件
1.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的医师,目前公共卫生医师还不行;
2.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4.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共四年)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
焦点问答
哪些人明确不能多点执业?
院长一般不能参与
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张伟介绍,新规有特别规定,在广东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如院长、副院长等)的医师,一般不能从事多点执业。但是,他们可以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
发生医疗事故后怎么处理?
由第一执业医院处分
多点执业方便了群众,但万一出了医疗事件或医生出现违纪违规,患者该如何追责?
张伟解释,如果多点执业过程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由当事医院和医师按法规办理,第一执业医院和其他非当事医院不承担相关处理责任。而假如医生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都由当事医院通报给第一执业医院,由其或相关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暂行规定》等进行处分。
不用医院同意医生可外出执业
3月9日,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局、省保监局联合转发国家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并决定广东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全面突破”,七条本省实施意见将对国家意见进行充实。
根据多点执业新规,医师都是在所属的医院(医疗机构)注册领取《医师执业证》,新规明确,注册所在医院为第一执业地,广东医师要在第一执业地之外行医,只需要事先向第一执业医院进行书面报备。这意味着以后医生多点执业,无需再通过医院审核、同意,医生提前“打个招呼”备案即可。
而之前实行的《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试行管理办法(2012年版)》,必须经第一执业审核且书面同意,新规后,“无论医院同意与否,医生都可外出行医”。
据悉,该条规定也是广东在国家政策允许探索的基础上,率先试行的举措。因为对于非试点探索的地区,国家要求实行的是注册管理,只是相应简化注册程序。
力争全省医生执业“自由行”
新规明确规定,广东探索医师区域注册制,正在鼓励和促进参加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深圳、东莞、珠海,再加上中山等地,对此积极探索,尽快力争全省医生执业实现“自由行”。
这也意味着,以后首先在地市进行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即可将医师的执业地点由原来的单位变成某一区域。
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张伟介绍,以深圳人民医院一名医生为例,在该院注册后,如果深圳实行了区域注册,那相当于他就可以在深圳任意一医院执业行医,在市内多点执业连手续都不用办,相当于“区域自由行”。
多点执业地不限制“多多都得”
此前,按照广东原试行的办法,规定医师多点执业地点数量在3个以内(深圳不限数量)。“新规后,以后广东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地点将不限数量。”张伟说。
但张伟也表示,医师的精力、时间毕竟有限,所以要求医生必须完成第一执业医院规定的全职医师工作时间、工作量,在此前提下才可以“多多都得”,不主张医生累死累活来多点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