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虽然说是3个部门联合开会,实际上就是国家食品药品总局“唱戏”。这次专项活动是继今年3月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之后,CFDA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实施的又一重要举措。
CFDA是2013年3月挂牌的,至今也就一年半不到的时间,但采取的“专项行动”却不少。2013年的大半年时间里,CFDA还先后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两个专项行动。这次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行动,重点是要打击农村食品市场的”五无“食品。
即使上上下下药监系统人,也未必搞得清这些专项行动中二、三、四、五的准确含义。我在百度上搜寻了一下,几年前,另外一个国务院的部门曾经在全国开展过所谓的“三打两建”行动。看来,药监的“两打两建”活动至少是“克隆”了人家的名号。这一个接一个的既打又建,自然是成果斐然的。每次活动告一段落之时,都是有许多很能够说明问题的数据,以佐证活动的辉煌业绩。倘若那些业绩与成果都没有什么水分,我们国家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管理应该是“大功告成”了。该打的打了,该建的建了,岂不是天下太平啰!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许多的活动之后,一切似乎依然故我。“专项行动”变成了“轰轰烈烈走过场”,这就有违活动的初衷了。此次的“四打击四规范”行动,只怕是“轰轰烈烈”的氛围也难以营造了。农村食品市场的打击也好,规范也罢,是需要依靠农村食品监管人员去具体组织实施的。可是,直至今天,乡村食品安全由谁监管的问题,在大多数地区仍然没有能够解决。上面轰轰隆隆,下面悄无声息,岂不成了只管播种不论收成么?
想当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诞生也算是轰轰隆隆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心系民生,首先在中央层面整合了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变“九龙治水”为“二龙戏珠”。2013年3月18日,新总理任上的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即讨论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20天后,国发〔2013〕18号发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这个题为《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的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将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文件还要求: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现在已经是2004年9月,国务院提出的完成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期限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令人倍感遗憾的是,除个别省、市外,此轮食药监管体制改革能够号称已经完成的,仅仅才到了省级层面。即使在省级层次,还有“原则上”没有参照国务院模式进行机构与职能整合的。比如,一个直辖市居然搞了大一统的所谓“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一些正在进行中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变革,也是“原则上”将国务院的“原则”弃之一旁,百花齐放的局面再次呈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可是今日之状况,却是既不统一,更谈不上权威。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按照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改革路径走下去,必将形成食品药品监管从未有过的体制之乱,必将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