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到“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今年以来,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部委频频发力,出台多部推进新医改向纵深发展的正式文件。4月15日,8部委出台《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正式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以药品价格为落点加速推动药改进程。
在此政策背景下,4月24日,在苏州召开的2014年药交会中,综合药交会上传递出拟从宏观政策动向、药品价格改革建言、新近市场热炒的药房托管这三方面,探究新医改的必选项之一——药改的实际归途。
工信部消费品司医药处官员王学恭建议,在有关部委适时启动包括药品价格在内的行业法规修订工作的前提下,医药工业必须加快自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加快技术开发为重点,推动兼并重组和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国际化水平和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前司长李镭认为,药改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要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弱化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更重要的是,药品基准价格改革迫在眉睫。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王如伟指出,只有切断药品和医生隐形利益,才能从根源上破解药品价格高企,推动新医改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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