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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破解“以药补医”弊病 阳光招标采购药品

“以药补医”是医院弊端,造成普通民众看病贵等诸多弊病。27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表示,继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等措施后,安徽再推破解“以药补医”弊病之举,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阳光招标采购药品、耗材和设备。

据悉,2009年以来,安徽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率先开展基本药物省集中招标采购、率先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如今为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今年安徽又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和设备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相继出台了《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等,建立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规范采购,控制价格,减轻群众的看病费用负担。

于德志介绍,在药品集中采购方面,今年3月,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适用于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各类医保制度的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共包含1118种药物,将药品采购机构从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扩大到城市公立医院,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

而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面,搭建集中交易平台,让医用耗材供应商和医院在平台上阳光操作,集中交易。政府负责制定规则和强化监管等,不再直接为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定价,强化医疗机构采购的参与度和自主权。此外,纳入网上交易范围的医用耗材,全部实行电子化、信息化交易,所选医用耗材品种、价格、生产厂家等信息全部公开。

于德志介绍,过去医用设备由医院自行采购,一方面效率不高、价格偏高,另一方面由于采购不规范带来商业贿赂风险,此次将医用设备与药品、耗材等一样集中采购,实行阳光操作,凡不属于保密的程序和内容一律向社会公开,主动引入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采购,有效防范药品、耗材、设备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

于德志认为,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耗材和设备集中采购,是安徽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又一次重大探索。此举可有效推动政府在“缺位”的地方“补位”、在“越位”的地方“退位”。而“以药补医”机制是导致药品价格高、检查费用高、群众负担重的主要原因,此次实行省集中采购,打破了生产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价格“同盟”,有效切断了生产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的利益链条,挤出药品、耗材、设备价格“虚高”的水分,真正达到降低价格、控制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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