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经济竞争力到人民幸福感,北欧的瑞典、丹麦、挪威和芬兰这四个国家在各项全球性评比都是名列前茅。他们躲过了南欧国家的经济僵化,也不像美国那么贫富不均。在公共服务上,北欧展现务实与自由开放,而非意识型态上的争执。北欧体系的有效运作让它得到人民的支持。我们以丹麦为例,介绍其医疗体系的概况与成功之道。
丹麦的社会体系
丹麦是北欧国家,与挪威、瑞典有相近的语言、文化和历史,合称为斯堪地那维亚国家。丹麦是欧洲联盟成员国,也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创始会员国之一,经济高度发达,贫富差距极小,是个典型的福利国家。丹麦的人口约570余万人,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的资料,丹麦的人均所得(nominal)是51,424美元,世界排名第六(PPP计算的人均GDP则为45,435世界排名19),是个小而富裕的发达国家。
北欧的社会福利制度称为斯堪地纳维亚社会福利制度,丹麦、瑞典和挪威都采用同样的方法来建立他们的社会安全、医疗和教育的基金。这个系统下,所有人不论其工作状态或家庭组成状况,都能得到同样的待遇与保障。在18-66岁的丹麦人中,每三个人就有一个人接受过某种型式的社会福利。
丹麦的社会契约是一个人一生对社会的付出等于他从社会中得到的,也就是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丹麦社会福利制度有几个特点,包括社会水平很高、社会福利很安全、穷人和富人的差距很小,大部分的人都有同样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对比较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多的保障。而能达到平衡,有赖弹性保障(flexicurity)的体现,高水平的社会,及具弹性的制度让丹麦维持一个有效率的社会体系。具体来说,丹麦政府就是发挥国家职能,以税收为财政来源,使每个公民都能平等享受社会福利,有效地降低了国民的收入差距。
丹麦的健康总体指标
依据2013年WHO的数据显示,丹麦人的预期寿命为79.5岁 (男性77岁,女性82岁),这个数据在北欧国家中属较低的。而影响丹麦人预期寿命的主要风险因子包括:吸烟,酗酒,药物滥用和缺乏身体活动等。
2012年,丹麦的医疗照护支出占国民生产毛额(GDP)的比例是11.2%,而在2007年的医疗照护的占GDP的比例是9.8%(人均是US$3,512)。而这样的医疗支出占比高于 OECD的均值,同时也高于北欧的其他国家。
医疗照护管理系统
丹麦的医疗照护系统有四个主要的特征,分别是:涵盖全民的健康照护系统(Universal Coverage)、免费与公平(Free & Equal)、以税金作为财务支持的来源(GeneralTaxes)、地方分权的模式(Decentralized)。丹麦医疗卫生管理架构分三层:国家层级(National level),区域层级(Regional level)与地方层级(Local Level)。在中央的卫生部(The Ministry of Health)下设有病人权益与诉愿局(National Agency for Patients' Rights and Region of Complaints, POB)、国立丹麦中央实验室(National Danish Central Laboratory, SSI)、丹麦健康与医疗管理局(Danish Health and Medicines Authority (SST)),而全丹麦则分为5个区,地方则有98个市(Municipalities)。
国家层级的政府与议会的职责功能包括:医疗体系的总体计划、卫生政策订定、立法、经济规划、准则/指引的定义、绩效的控制。区域的责任功能则在医院与精神医疗的提供与管理、基层医疗/公共卫生计划,其中包括ㄧ般科医师(家庭医师)、私人执业专科医师、牙科服务、生理治疗(Physiotherapy)等。在地方“市”的职责功能则是预防照护与健康促进、复健、酒精与药物滥用治疗、“区”的医疗财务支持、儿童的护理、儿童与特殊牙科照护、学校医疗照护与居家护理。
根据2015年的资料,丹麦目前约有3600位一般科医师(GP),每位GP服务的人群数约为1300人。大部分ㄧ般科医师是属于个人执业,执业地点与每区GP的人数是由各区域的议会来决定。一般科医师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费(依据分配的病人数来决定),以及每次的服务费。基本费与服务费的的比例约是基本费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