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新浪财经从2015医疗责任险发展研讨会上获悉,2014年有5万多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去年医疗责任保险保费18.81亿元,提供风险保障338亿元。
研讨会上,来自中央综治办、国家卫计委、司法部、保监会、高等院校、各地卫生行政机构、各地司法行政机构、医调委、学者、各地保监局、保险经营机构以及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者共同探讨了医疗责任保险在化解医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研讨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改医管局支持,健康报主办,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5万多家医疗机构参保
近年来,医患矛盾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而责任保险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产生了重要作用,中央和国务院也在顶层设计、政策引领给予肯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去年3月6日在就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答记者问时讲到“要加强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给解决纠纷建立一个绿色通道,同时要大力推广医责险”,并强调“这个机制还是挺管用的”。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于2013年11月考察宁夏区医调委“调保联动机制”运行情况后批示“这个做法将来做好了可以全国复制”。
去年5月份召开的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要求建立以人民调解主体与医责险分担医疗风险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框架。
自“三调解一保险”制度运行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到76亿人次,比上年增加3亿人次,而同期涉医违法案件下降10.6%,医疗纠纷下降18%,人民调解成功率在85%以上,5万多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
同时,2014年医疗责任保险也取得了较快发展。保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医疗责任保险保费18.81亿元,提供风险保障338亿元,已决赔付11.4亿元,未决赔付8.7亿元。
医责险推广难
可见,医疗责任险在降低医疗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得不正视医疗责任险推广力度仍然不够的现实。
国卫医发〔2014〕42号文明确肯定了保险在处理医疗纠纷调处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42号文也确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各地要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参保,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积极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同时,大力推动医疗意外保险等有关险种的发展,逐步完善我国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从目前全国各地各级医院的参保情况来看,还达不到这个目标。不同规模的医疗机构的风险状况和风险偏好差异明显,三甲和中心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的频次高,对医疗风险的厌恶程度也高,更愿意以更高的保费换取更全面的保障,中小型医院的保险需求则相对较低。
为何医疗机构投保意愿不强烈?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不足?医疗责任保险推广难?宁夏保监局局长亓新政在发表演讲时给出了解释。
他认为,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由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存在不对称,医疗机构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较大,导致承保风险高;同时,医疗机构参保率过低,使保险的大数法则和规模效应无法发挥,导致承保成本高;而医疗责任保险专业性很强,发展责任保险的经验积累不足,导致经营风险大。
归纳起来,保险公司提供医疗责任保险的潜在收益小于潜在成本,致使其不愿主动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从医疗机构的角度看,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但责任认定等事项仍使其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同时,一些医疗机构认为商业医疗责任保险提供的赔偿额过低,起不到风险保障作用;而且一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侥幸心理,抱着观望心态,不愿主动投保。
归纳起来,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的净收益小于其不投保的净收益,积极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