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15-08-10 原文发表:2015-08-10 人气:24
2014年,注定是改革之年。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助推幸福长春建设,全面提升医疗保险质量,2014年,长春市人社局站在新起点,以敢于啃硬骨头和涉险滩的勇气,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决心,继续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事业改革创新,从解决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入手,在医疗保险晚期癌症患者舒缓疗护工作之外,又推出多项医保惠民新政,让医疗保险惠及更多百姓。
新政一:
参保居民大额医药费用给予二次补偿
为提高参保居民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长春市人社局从2014年起对参保居民年度内住院个人负担部分超过9600元以上部分再给予分段补偿:0至1万元(含1万元)以下报销50%;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80%,年度内报销额度为30万元。截至10月末,共有4129人享受了此项待遇,医保基金共支出7712万元。
新政二:
进一步扩大低自付病种治疗范围
2014年,长春市人社局将血友病、肾移植手术(不含供体费用)、结核性脑膜炎、单(双)侧锁骨骨折内固定、单(双)侧肱骨骨折内固定、单(双)侧尺骨骨折内固定、单(双)侧桡骨骨折内固定、桡尺骨骨折内固定、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肝豆头核变性门诊治疗等10种大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低自付治疗范围,使低自付治病种达到21个,让更多大病患者只花起付线左右的钱,就可以享受到全年住院治疗。截至10月末,共有3029名参保职工、居民享受了此项待遇,就医11172人次,医保基金共支出42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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