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药店经理人 2019-02-28 A-A+
▍编辑:夕语
国家医保局又发文,针对药店套刷医保倒卖非药品展开行动,为期7个月。不少地方医保药店嗅到“烟火味”,将非药品撤离药店。
医保局发文,持续高压整顿骗保行为
2月26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巩固高压态势,继续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该《通知》要求从四个方面加强监管,第一,监督检查全覆盖;第二,开展专项治理;第三,开展飞行检查;第三,突出打击重点。
《通知》指出,各统筹地区要整合各方资源,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强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对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各省份要在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确定1-2个专项治理重点,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
3月底前,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
4—8月,各统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9—10月,省级医保部门开展抽查复查,并于11月底前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套刷医保倒卖非药品,重点检查
《通知》强调,在重点领域,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鼓励社会监督,群众举报有奖
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落实举报奖励措施。按照《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出台举报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奖励的具体标准,申领、审批、发放流程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
去年12月1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又联合印发了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对于医保药店,鼓励举报以下五大违法行为。
第一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第二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第三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第四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第五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如查证属实,举报人可获最高额度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