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有人预测协议制将使医保定点药店遍地开花,但实际上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这种差别不仅体现在协议制的推行速度上,更体现在政策执行的具体细节上。
今年6月份,“南京市一年内新增医保定点药店694家,这一数字相当于此前15年的总和”——这条新闻刷屏药店圈。
自两年前人社部发文明确规定,2015年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查项目,改为直接对其进行协议管理后,便有人预测医保定点药店将遍地开花,南京市医保定点药店的火爆增速似乎印证了这一预言。全国其他地方情况也是如此吗?根据记者对广西、山东、江苏、重庆、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地的采访,发现各地区实行医保定点协议制的情况千差万别,这种差别不仅体现在协议制的推行速度上,更体现在政策执行的具体细节上。
医保定点不再遥遥无期
是否是医保定点药店往往是销售额能否大幅提升的关键,有些地区同一商圈内,医保店的销售额能达到七八百万,非医保店可能只有五六十万,如此之大的销售额差距使医保定点成为药店必争的资源。
与高回报率相伴而行的是严苛的审批制,要获得医保定点资格,不仅有各种硬性条件规定,而且受执政者主观因素影响较多,很多地区实行“论资排辈”,按门店开业的先后顺序排队等名额,每年放多少名额完全没有规律,有些地区名额稀缺到两三年,甚至五六年都没有一个,比如江苏省昆山市。
医保定点资格对药店营业额的巨大影响,加上申请医保定点药店的困难程度严重限制了部分地区药店行业的发展,因为新开店如申请不到医保定点资质注定会亏损,导致当地药店不敢轻易扩张规模,外地连锁的跨区域经营更是慎之又慎,从某种程度上说,医保审批制不利于药店之间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2015年人社部发文要求各地取消医保定点药店行政审批制以后,不少地区陆续开始实行协议制。与审批制度相比,实施协议制以后,各地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的过程更透明、更公开、更规律。
实施审批制度时,很多地区什么时候批、批多少家医保定点药店完全无规律可寻,实行协议制以后,很多地区不再限制医保定点药店的名额,一年固定两次集中受理药店递交的申请材料,只要符合条件便可签约成为医保定点药店。
实行协议制后,各地区的医保定点药店数量并未出现大家期盼中的井喷状,各地差别较大,有些多年未批过新的医保定点药店的地区增长较多,比如昆山,2017年新增128家医保定点药店;有些地区医保定点药店已经非常密集,比如湖北和湖南的一些区域,协议制后医保定点药店的增长也不明显,这些区域的医保定点药店之间的竞争非常充分;还有些区域虽然此前审批也比较严格,但考虑到监管难度,放开的名额也并不多,比如浙江绍兴,采取的是评分排名制,即使分数上线也要排名靠前才能拿到名额。
虽然人社部要求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医保定点协议制,但目前已经实施医保定点协议制的多为省会级城市和发达省份的地级市,其他未实施协议制的地区不在少数。
协议制≠零门槛+终身制
虽然在医保定点药店名额上,各地实施医保定点协议制后有不同程度的放宽,但进入门槛未降低,有些地区甚至对药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协议期限内,通常采用评分制,低于一定的分值便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协议期结束后必须重新申请。在山东有些地区,如果该店被其他公司收购,所有的医保定点资格全部取消,需要新公司重新申请,医保定点药店的终身制被彻底打破。
各地对医保定点药店的评分细则差别较大,有的地区较为笼统,甚至连药店从业人员都未感觉到审批制与协议制的区别,而有的地区则设置得非常细致,令药店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张感与危机感,这些实施严管的地区的医保定点药店的评分细则大体可总结出如下共同点:
一、注册资金、营业额、纳税额。这几种评分项并非所有地区都会采用,通常上述金额越高分值就越高,营业额与纳税额以提供的有效税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