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下半年开始酝酿,国家发改委5月8日终于公布了低价药清单。据悉,该清单涉及500多个品种中的1000多个剂型。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透露,低价药清单不覆盖、不代替医保目录和基药目录。下发后,还将采取动态管理模式对其调整。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发文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在控制日均使用费用的前提下,放开最高零售限价,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此举被医药界看作是“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信号,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若招标、医保等相关政策不能后续跟进,即便鼓励企业生产供应,也不能具体落实到位。
革新
改进低价药价格管理方式
“去年,发改委、卫计委、工信部一起商量研究,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目前存在低价药市场供应等方面的问题。最后大家都认为,价格是一个关键性环节,希望通过突破价格、调动生产企业、医院使用低价药的积极性。”发改委相关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采访时说。
为保障低价药品生产供应,卫计委、发改委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从生产、流通、价格、招采、使用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而此次发改委出台改进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是相关部门落实低价药政策的具体措施之一。
发改委相关人士指出,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主要是为了适应低价药品对生产成本变化敏感的特点,建立更加灵活的价格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调动企业生产供应和医院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进而也有利于抑制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优化临床用药结构,降低医药费用总体水平。
“相对于高价药品而言,低价药品盈利水平比较薄弱,消化成本上涨能力有限,对成本变动比较敏感。”上述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新版G M P改造、质量标准提升和相关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企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由于招标降价以及零售限价不能灵活调整,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的意愿下降,医院缺乏使用积极性,导致一些低价药品出现短缺、甚至断供情况,影响了临床用药需求。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指出,政府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满足临床用药的基本需求,普药企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药剂科主任指出,该医院四分之一的药品属于基本药物、低价药,但因为价格太低了,企业停产,医院根本采购不到。因此,医生转而选择使用非基本药物,造成医疗费用上涨“如果低价药能重回市场,那么医疗费用肯定会下降。”
利好
不覆盖、不代替医保和基药目录
发改委指出,对低价药品取消最高零售限价,生产经营者在不超过规定日均费用标准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形成更加灵敏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低价药的清单包括品种和剂型,不具体到规格,它不覆盖、不代替医保目录和基药目录。这张清单是按照客观的费用标准计算列出的,它不同于医保目录和基药目录,不涉及问题评审。因此,只要产品价格达到规定费用标准,就要列入低价药清单,超过的就必须从清单退出。清单公开透明,还可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相关人员指出,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文件,以及综合考虑现阶段成本费用变化等情况确定的。这个费用标准是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
《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与之前坊间流传的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正式发布的清单增加了部分品种。“征求意见稿的品种剂型是初步计算结果,肯定不够全面,因此才征求意见。根据地方和行业反馈进行补充修改,品种数量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都依据费用标准计算核实。”发改委相关人员指出,低价药清单下发后,还将采取动态管理的模式对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