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中药大多都是以食品或补充剂身份进入欧盟,尚不能直接进入药品流通领域,中药在欧盟的尴尬身份,削弱了其应有的影响力。2004/24/EC指令的颁布和实施,为传统中药在欧盟作为药品进行注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中药产品在欧盟注册成功,将会对中药产品在其他国家的注册起到示范作用。
2012年3月14日,荷兰药品评价委员会(MEB)正式批准“地奥心血康胶囊”以传统植物药身份获得上市许可(药品注册号:RVG102142)。4月22日,MEB官方网站向全球发布了“地奥心血康胶囊”成功在该国注册获准上市的消息,我国传统中药在欧盟注册获得了突破性进展。本文就《欧盟传统植物药品注册指令》(2004/24/EC指令)实施以来,对欧盟各成员国已批准传统植物药品情况进行汇总,以期对国内企业在欧盟申请注册有所帮助。
示范作用与契机
欧盟是全球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传统药物使用历史最悠久的地区之一。为规范欧洲传统植物药产品,确保传统药物在欧洲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欧共体人用药品注册指令2001/83/EC的基础上,于2004年4月30日颁布实施了针对传统植物药品注册的法规——2004/24/EC指令(即《欧盟传统植物药品注册指令》)。2004/24/EC指令对2001/83/EC指令中关于产品安全性、质量和效果的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并规定了一个较为简化的申报程序,以便使一些传统植物药品得以申报。
我国中药产品进入欧洲市场已有数个世纪,并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欧盟东扩和市场一体化,中药在欧洲的市场份额也进一步增加。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中药大多都是以食品或补充剂身份进入欧盟,尚不能直接进入药品流通领域,中药在欧盟的尴尬身份,削弱了其应有的影响力。2004/24/EC指令的颁布和实施,为传统中药在欧盟作为药品进行注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中药产品在欧盟注册成功,将会对中药产品在其他国家的注册起到示范作用,其意义不只是开拓欧盟市场,更重要是促进中药在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销售,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产生积极作用,对于推动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可谓意义重大。
总体受理和批准概况
自2004/24/EC指令在欧盟成员国实施以来,欧盟各成员国逐步实行传统植物药品注册管理工作。德国于2005年批准了第1个注册申请,截至2011年6月30日,欧盟各成员国累计受理了1653个申请,其中627个获得批准,886个处于评估阶段,67个被主管当局拒绝,64个申请由申请者主动撤回。在年度批准数量上,2004~2008年,为政府和企业政策熟悉和观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