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待产孕妇死了。家属连哭带骂,狭小的诊室内凌乱不堪。
“医院给不出满意的说法,我今天就从这儿跳下去。”已故患者的父亲站在医院楼顶,扬言以命讨说法。
一切都猝不及防。本来满心欢喜迎接新生命的家庭,面对孕妇在北京某三甲医院行剖宫产手术时发生羊水栓塞,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的事实,只能找医院讨说法。
医院答复:诊疗过程无任何医疗差错。
28岁待产孕妇死亡事件的烫手山芋,最终传到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手中。
经过调解员6个多小时的安抚和劝说,患方当场填写了调解申请书。晚7点撤离时,调解员带回了双方的申请书和病历资料。
在中国,这样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正在走向成熟。今年7月初,国家卫计委召开的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媒体沟通会上,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披露,2014年全国医疗纠纷数量比2013年下降8.7%,2015年医疗纠纷数量继续下降1.8%。在2014年下降的基础上,2015年发生在医院的涉医案件继续下降12.7%。2015年,全国已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近4000个,调解处理医疗纠纷7.1万起,调解成功率85%以上,化解了60%以上的医疗纠纷,发挥了调处主渠道作用。
从南辕北辙到握手言和
这曾经被认为是一场可能充满变数和未知的调解。
医患双方的主张也曾经南辕北辙:
死亡的28岁待产孕妇家属认为医方手术方案错误,抢救延误,索赔200万元;
医方认为其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过错。
也正是这样的“困局”,让初涉医疗纠纷调解的患者家属甚是忐忑,甚至出现了这样的举动——“贿赂”。
原来,接案后,处理这起医疗纠纷的调解员们按程序约死者家属到医调委见面。正在向家属告知义务时,患者家属突然掏出两个装有人民币的信封,硬塞到调解员手中。
据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面对家属诚恳的眼神,调解员们不忍拒绝,无奈收下了信封。“家属离开后,他们第一时间将信封交予医调委领导,信封也被当场封存,暂交财务保管。相关负责人指示调解员要全力以赴秉公办案,待结案后再将红包完璧归还”。
经过北京市医调委专家合议,得出结论:医方术前讨论不充分,无抢救预案,抢救启动院级抢救小组响应较慢;术中监测不到位,麻醉记录中无出血量、尿量的动态观察以及血色素、凝血象的动态监测,抢救记录中使用了去甲肾上腺素,而未在麻醉记录中记录;医方考虑羊水栓塞时患者血氧饱和度100%,缺乏诊断依据;胎盘娩出即大出血、血压下降,子宫切除延迟;抢救过程补充晶体液不足。
由此,专家组推断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各器官持续低灌注状态致功能衰竭。
但是,医方对医调委给出的调解建议不予接受。在此期间,患方一再催促调解进度。为此,医调委召开医患见面会,双方初步达成99万元的赔偿意见。
然而,医方的一个回复再次使调解陷入僵局——要求请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判后再确定赔偿数额。
僵局尚未解开,调解员们再次接到患方家属的催促来电。调解员只得告知其具体情况,嘱其要理性对待纠纷,依法维权。经过调解员的反复沟通和协调,医患双方在4天后达成调解建议。
最终的调解结果是,判定医方术前准备不足、抢救过程中监测不足、抢救措施不到位的过失与患者的死亡后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医方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双方最终达成96万元一次性赔偿意见。来医调委签署协议当天,医调委领导和调解员共同将封存的“红包”交还到患者家属手中。
不到5年时间,将近8000件的医患纠纷在这里偃旗息鼓。
据最新发布的《北京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15-2016)》称,从2011年设立至2015年11月30日,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受理医疗纠纷7949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5.78%。调解结案7519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2127件,涉及当事人31796人,实际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