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部署,6月30日24时,福建启动省属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福州市公立医院、驻榕部队医院等医院同步推进。福建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在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的省份。作为国家医改综合试点省,福建“新医改”正向纵深推进。
取消加价为群众减负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林圣魁介绍说,此次改革前,省属公立医院购进的药品是按照购进价格的15%、耗材是按照单价的3%~8%的比例加价后,再行销售。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后,以上加价全部取消,公立医院不再加价销售药品和耗材。
在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的同时,福建还对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以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在本次改革中,对现行417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省级三甲医院调整2565项,其中调增2382项,调减183项;省级三甲以下公立医院调整3310项,其中调增2097项,调减1213项。
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后,是否会相应增加群众负担?林圣魁表示,考虑到价格调整后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福建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全省公立医院通过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减轻了患者因药品、耗材加成带来的经济负担;加上医保报销政策的调整,因此总体不会增加群众负担。”他这样说。
本次省属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是福建去年启动新一轮医改以来的第三波改革举措。
据了解,至去年年底,福建全省58个县(市)的公立医院先后实行了以药品、耗材零差率为切入点的综合改革,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省覆盖。今年2月26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以设区市为单位整体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截至目前,除福州与此次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同步实施外,其他设区市级公立医院均已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
县、市两级公立医院零差率改革取得成功,为此次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准备了相应的条件。林圣魁介绍说,经过半年的运行监测,改革后的县级公立医院平均药占比为36.45%,同比下降了10.1个百分点;各级财政投入普遍增加,医院收入结构日趋优化,基本实现了“医院收入不降低、医保(新农合)可承受、财政可持续、群众负担有所减轻”的目标。
价格调整实现“四个平衡”
实施药品零差率,目的是为了切断医院与药品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福建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赖诗卿表示,为弥补公立医院因零差率改革减少的合理收入,福建将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一是通过财政补偿,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要建立新机制,也就是要逐步从补亏损转变为补绩效,从补机构转变为购买服务。二是通过价格调整,来实现补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公立医院的补偿不是简单的平移,不是减多少补多少,而是要建立医院发展新的动力机制,即靠卖药转变为靠医疗技术服务。”他这样强调。
赖诗卿认为,价格调整触动各方利益,必须遵循几个原则:一是调整内容包括“两零一降一提高”,即实行药品零差率、耗材零差率、检查化验价格要降低,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二是做到四个拉开,即不同等级医院价格要拉开,市、县层次要拉开,不同的诊疗项目依难易程度要拉开,不同诊疗水平医生的诊疗价格要拉开。三是政策要“三合一”出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偿政策同步出台。四是价格调整要达到四个平衡: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就医负担有所减轻、医院收入总体不能降低。他认为:“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要让那些原来控费较好、药占比较低的医院受益。”
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是深化医改的关键。福建提出,要建立医院发展激励机制,对医院医保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据了解,福建人社部门医保基金将对医院实行总额控制,按月预付。“这是一个转机制的办法。这个机制能够使得医院产生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核算的内生动力。”赖诗卿说,通过总额控制,医院工作重心就会转到成本管理上,主动控制费用。医保把医院堵浪费节省的资金都给医院,让改革红利成为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