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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上述蚌埠市卫计委医政科负责人在提到保障临床用药时还提到,针对被封杀药企的个别产品属于独家产品,蚌埠方面将积极寻求替代产品。这是否释放了一个信号:官方也意识到即使是独家品种,在临床应用中也是存在替代产品的。
这也许是与过去招标中以通用名为评判标准的最大不同。以疾病治疗或科室应用为范围的采购方式如果得以执行,会为独家或类独家产品,乃至原来批文少的产品增加多少市场竞争压力?
面对蚌埠药品采购模式的变化,企业该如何抉择?
依据有关方面的消息,此前蚌埠官方曾与被封杀的药厂进行过沟通,但未达成降价25%的共识。有外资企业政府事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被封杀的都是大厂家的大产品。厂家不愿意看到蚌埠这样一个地级市场,破坏了辛苦营造的维价体系,以免出现因招标价格联动而破坏全国市场。
另一方面,除了一开始就同意降价的厂家之外,根据蚌埠官方网站,本次竞标结果公布后,部分单品种生产企业与蚌埠官方联系,申请同意按询价要求列入成交目录,涉及的品种包括奥拉西坦注射液、注射液泮托拉唑钠、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头孢西汀钠注射液、注射用血栓通(冻干)等产品。这些产品之所以最终“服软”,恐怕也与其产品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息息相关。而被封杀企业的坚决态度,是对产品市场稀缺性的足够自信,还是退而求其次的市场观望?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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