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全市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尚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22所。这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非政府办的,换言之是私人的,要解决房租、人员工资等一系列问题,所以给老百姓看病失去了公益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南昌市在全省率先采取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的方式,将卫生服务机构转为公益性,并在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这将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市每个街道社区,促进社区药品价格进一步得到合理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
按照南昌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按四步走:22所非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的基药销售占比达30%,2015年基药销售占比达50%,2016年基药销售占比达70%,到2017年实现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并轨,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
为此,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这2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适当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药品,但应严格控制品种和金额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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