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中国大部分家庭来说,家庭医生服务还是一个陌生概念。6月6日,国务院医改办、卫计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服务制度全覆盖。
在七部门联合发文前,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已经就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了相当具体的指导原则和行动路线图。从2011年启动家庭医生服务试点,到如今推出全面的实施意见,这正是在关键领域稳妥而又果断推进改革的传统“套路”。这意味着,家庭医生服务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而且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家庭医生服务到底是什么?能否承担新一轮医改的重任?公共医疗领域的诸多矛盾能否因之有所化解?百姓怎样才能感受到改革红利?这些“指标”,将决定着家庭医生服务的推进进度,同时也决定着医改的进程和效率。
家庭医生服务内涵有哪些
对于家庭医生服务,没有接触过的中国家庭通常会拿国外影视剧里的家庭私人医生相比照。实际上,从山东、山西、北京、上海等地的家庭服务试点经验看,二者并不相同。仅在上海市,从2011年到2015年的4年间,试点地区常住居民签约达到了1027.3万人,签约率约44%。签约居民并非因此有权能够享受家庭私人医生上门服务的待遇。事实上,即使签约,在多数情况下,看病仍需要预约,通常家庭医生也不会上门服务。
从家庭医生的构成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有能力的乡镇卫生医师和公立医院退休临床医生是家庭医生的主体;从服务对象看,家庭医生的重点服务对象是婴幼儿、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群;从医疗项目看,家庭医生主要提供的是常见病的预防和基础医疗服务。也就是说,初级病、常见病、基础性的预防和治疗,是家庭医生的主要服务项目。
那么,家庭医生的好处体现在哪里?从签约居民的角度看,由于家庭医生对应的是相对固定的群体,因此对问诊、就诊者的病情档案掌握比较完整,能够给出较精确的防治方案,控制问诊者、就诊者就治于不同医生时因重复问诊和反复医疗检查造成的医疗资源浪费,避免因盲目选择医院和医生造成病情延误。从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看,目前,由于基础医疗资源和重大疾病资源没有区分,人们通常都会选择到大医院求医问诊,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看病贵、看病难现象迟迟不能缓解。而医生工作负荷过大,大小病都得接诊,又分散了应集中于重大疾病的医疗资源,降低了治疗水准。此外,在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有的医生或出于利益考量,或出于自保需要,要么采取没病也治、小病大治等过度医疗手段,要么拒绝接诊复杂病情的患者,导致医患矛盾进一步加剧,医保费用不能得到合理使用。家庭医生制度,让小病在基层医卫机构就得到解决,对医疗资源起到了合理分配和疏导作用,同时能够从源头上防止过度医疗现象,为医保控费树立又一道篱笆。
可以说,家庭医生制度的增值性在于多个方面:签约居民能够近距离解决基础病的防治需求,以市场机制购买全过程的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卫机构能够发挥对初级病、常见病进行预防和治疗的作用,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同时提高收入待遇和工作积极性,防止人才流失;大医院的医疗资源能够得到更合理的分配,减轻过大的工作压力,将精力集中到大病治疗上来,提高尖端医疗水平。这样的分级治疗格局,拓展了新一轮医改的路径。
家庭医生制度能否撬动新医改
医疗体制改革,涉及层面复杂。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管理体制这两个主要命题的背后,涉及如何界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属性和市场属性问题,药品的研发、流通、价格机制问题,由此,又涉及公立医院怎么才叫姓“公”,民营医院能否成为良性竞争主体等一系列从宏观到微观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