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去年起承担了虫草饮料等新品开发、生产的重任,王老吉药业的地位在广药集团变得更加举足轻重,可是不能忽略的是,王老吉药业自身仍前途未卜。上周广州中院举行了王老吉药业清算听证会,王老吉药业是要按照股东之一同兴药业所期盼的那样走向清算解散,还是会像广药集团所盼的那样得以股权转移,目前仍是未知,在听证的关键时刻,王老吉药业再度站在了十字路口。而对于广药集团而言,王老吉药业存在的意义并非一家子公司那般简单,而是与广药集团大健康战略的推进息息相关。
二度听证
王老吉药业陷清算风波
王老吉药业是否应当进入司法强制清算程序?12月24日广州中院的听证会就是为此而举行。据了解,听证会上,作为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一方股东的同兴药业认为,王老吉药业已经于2015年1月25日经营期限届满,未能依照法律和章程在到期15天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且合作方未能就清算问题进行协商,因此须依法通过司法途径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
而对此,王老吉药业则认为,王老吉药业主体未解散,不应该进入清算程序。该方进而称,在广药与同兴药业合作到期前,广药同意终止《股东合同》,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同兴药业将其持有的王老吉药业的股份转让给白云山(29.980, -0.24, -0.79%)。
实际上,自2014年广药与同兴药业之间就王老吉药业合作出现裂隙之时,双方一直以来各自秉承上述态度,从未改变。同兴药业与广药集团的合作开始于2005年1月25日,按照双方合同,合作期限为十年,即2015年1月25日合作到期。王老吉药业注册资本2亿元,双方各自占48.0465%,剩余3.907%的股份为职工股。
由于在双方的合作期内“王老吉”商标的归属出现转移,随之同兴药业与广药之间也出现了裂痕。2014年,同兴药业以广药集团未能将“王老吉”商标注入到王老吉药业公司为由,认为广药集团违背了双方合作初衷、继续合作的基础不存在,因而将广药集团告上法庭,欲清算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
据悉,2015年2月18日,同兴药业正式提出强制清算的申请,广州中院曾在今年3月26日召开过一次强制申请清算的听证,不过当时广州中院认为,在同兴药业已经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且案件被中止尚未审结的情况下,同兴药业又申请对王老吉药业进行强制清算,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对同兴药业提出的对王老吉药业进行强制清算不予受理。不过,诉讼被驳回之后,同兴药业再向广东省高院提请上诉,但广东高院经审理后做出的裁定仍然是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再后来,同兴药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案获得受理。
12月24日,同兴药业与广药之间的纠纷再度进入听证程序,但是听证结果并未公布,这就表明清算案还在听证阶段,即法院还没有立案。
纠纷复杂
双方进入僵持阶段
两大股东各有盘算,决裂已注定。值得注意的是,同兴药业上述清算的诉讼几度被驳回,但是该公司却依然坚定地不断上诉,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与同兴药业在与广药集团有关王老吉药业的纠纷中曾胜过一个回合有关,这多少给同兴药业带来了底气。
今年5月,同兴药业宣布接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内容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王老吉药业提供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全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供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查阅。
同兴药业认为,在与广药集团合作期间,同兴药业的股东权利被非法行政干预剥夺,特别是股东财务监管权被严重侵犯,因此通过查账,同兴药业可以了解到王老吉药业真实的财务状况。这也是在为后续的清算做准备。
业内人士分析,这是同兴药业与广药集团屡次争斗中为数不多的一次取胜。不过即使王老吉药业方面配合,查账之后王老吉药业能否走向同兴药业所期待的清算,仍是个未知数。首先,同兴药业虽然获得一审胜诉,但是该案件还在二审审理当中,在此期间同兴药业还未真正触碰到王老吉药业的核心财务;其次,清算听证刚刚举行,还需要漫长的时间来由法院判定是否能够进入立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