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拖延了半年之后,江西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终于要启动了。
近日,江西省卫计委印发《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将于近期启动第一批医用耗材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第一批耗材网上集采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6年4月底前完成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建设;
(二)2016年5-6月底,医用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报名申报,审核整理汇总医用耗材报名信息;
(三)2016年7-8月底前,设定参考价,形成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挂网目录,并组织全省医疗机构开展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根据《方案》,江西省很快就要启动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的报名审核工作了。
相关实施工作“晚”了半年
实际上早在去年10月,江西省就曾出台《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当时的文件中提出来的是:
(一)2015年9月底前完成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建设;
(二)2015年10月至年底,高值医用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报名申报,建立产品目录库。
(三)2016年3月底前,组织医疗机构开展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出台的《方案》将首批耗材的集采工作时间推迟了半年左右,内容上也有诸多变化。
《方案》核心要点及变动情况
1、采购主体
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网上集采。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2、采购目录范围
包括但不局限于卫规财发〔2012〕86号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将分期分批进行集中挂网采购。
据中国医疗器械了解到,“86号文件”范围内的有: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类等。)
暂时未列入采购目录范围的医用耗材,由市、县或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
3、采购周期
原则上不少于壹年。
4、采购模式:二次议价范围扩大了
《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医疗机构联合集中采购,使采购价格趋于合理。”。而此前《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是“对高值医用耗材中采购价格偏高、使用量大或使用相对集中的产品,实行以设区市为单位或医疗机构联合集中招标采购,使采购价格趋于合理。”
医疗机构联合集采其实就是允许二次议价,招标办一个价,医院还可以再杀价。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方案》的二次议价范围明显扩大了。
5、采购限价:全国最低,动态调整
原《征求意见稿》直接用的是“限价”,而《方案》将其改为了“参考价”。此外,参考价格的设定上也有了变化。
变化之一是,删除了对“原卫生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价格”的参考;
变化之二是,对外省(市、区)中标价格的参考,由“2013年以来的集采中标价格”改为“现行集采中标价格”;
变化之三是,对于无参考价格依据的,由“暂不纳入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目录”的宽松规定,收紧为“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与企业议价成功后报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纳入医疗机构挂网采购目录”。
没有变化的是,产品参考价必须是企业价格的最低值。包括全国最低中标价格,以及本省、市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最低价格。
此外,《方案》规定对挂网目录中的参考价进行动态调整。而且,对外省市最新中标价格的采集,不再局限于仅采集“周边省市”的,而是扩展到全国各省。参考价格的调整时间,也由“定期进行动态调整”,改为“进行动态调整”。
6、新上市的耗材也要纳入采购目录
《方案》规定:对新上市且医疗机构有临床需求的医用耗材,由医疗机构议定采购价格后向所在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于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