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督考核。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药品的监督和考核,要把药品的采购使用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行风建设的评价指标。要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监管,严肃查处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统方、滥检查、乱收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有效遏制药品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严防商业贿赂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