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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第二批)资料审核及审核结果公示工作已经完成,对于部分企业在公示期间递交的补充资料,已进行了相应处理。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第二批通过审核并可以参与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附表:常用低价药品(第二批)通过审核的产品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