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底,安徽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1030.9万。随着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成为化解老年群体护理难题的有效途径。
2014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出台,就推动安徽省医养融合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如何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破资金技术人才瓶颈?省人大代表刘永刚、王俊、郎平等在征集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发问。
一问:如何落实扶持政策?
刘永刚:随着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医养融合模式将成为今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流。 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我省如何从政策上扶持医养融合的养老模式?
省民政厅: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化解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群体护理难题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我省各地在医养融合发展方面积极探索,如淮北、滁州、合肥等地,都收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我省医养融合发展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意见要求,完善财政扶持、金融扶持、土地供应、税费优惠、人才培养和就业等方面政策,大力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为医养融合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问:能否引入民间资本?
王俊: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既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在加快建设医养结合模式的养老中心时,能否引入民营资本,通过政府和民营资本合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省卫计委:根据《安徽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我省将护理院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功能定位,形成急慢分治、功能互补、紧密合作的医疗服务格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护理院,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完善落实优惠政策,确保非公立护理院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护理院享受同等待遇。
省民政厅: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对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更是给予重点支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每年安排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经费时,均会优先安排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并要求各地在制定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时,对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型床位,按照不低于20%上浮补贴标准。
三问:怎样打破政策瓶颈?
郎平:我们调研发现,不能获得医疗机构身份、不能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导致众多养老院很难转型为医养机构。如何打破政策限制,进一步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省卫计委:我省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将部分一级或二级经营不善的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引导其转型为护理院或社区卫生机构等,完善服务设施配备,同时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明确其为患者提供长期医疗护理等服务的功能和任务。
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配合卫生部门,制定医养融合发展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按照先试点、再示范、再推广,大力推动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
四问:如何培养专业人才?
刘永刚:医疗养老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特殊服务,需要具有护理背景的专业人员。调查显示,缺乏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员队伍是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共同问题。如何解决人力资源短板,开展多层次养老护理教育?
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通过设立培训基地、落实培训补贴,进一步推动养老护理员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实践中,省民政厅与省人社厅将重点负责中、高级养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市县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初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对现有的老年医疗护理、康复护理、社工和心理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强制性职业资格培训,确保“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