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和《药械集中采购信息变更工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八峰药化宜昌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名称和部分药品信息的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刷新平台数据。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