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顾名思义是卖药品的。几千年来,中国的药店一直沿用传统的经营模式,无数的药界精英前仆后继,为我国药店的发展推波助澜,但面对飞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和日新月异的经营理念,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在日益白热化的药品“价格战”、“人才战”、“专业战”等诸多竞争中站稳脚跟,立于不败之地,无疑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于未来几年药店将以什么模式生存?
高盈利,低投入
无可厚非,药店生存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盈利”,我国传统药店经营模式的实质性变化是通过药品超市、大卖场等形式出现的所谓平价药店,说穿了就是要打“价格战”。这些药店企图通过降价来吸引更多的顾客,但实际结果是:别的竞争者会跟进降价,造成薄利但不多销;药品不是日用品,绝大部分价格弹性不高,促销意义不大;“价格战”和平价超市、大卖场的出现,彻底打破了传统药店赖以生存的高毛利、低流量模式,导致药店毛利进一步下降。
因此,药店经营者不得不考虑通过其他途径以“弥补”药品“价格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药店兼卖计生用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甚至食品。粗略地算一下,目前,大多数药店处方药的销售额仅占盈利的10%左右,而所要付出的成本却占最大比例,药店盈利主要来自非药品,这也是药店主动推销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保健品的缘故,亦可为保健品经营市场的盛行和混乱找到合理缘由。
由此来看,初涉药品行业、资金尚不充裕的一般药品经营者可以考虑优先开办OTC药店,其启动资本有限,尤其是在无专业人才保证的情况下可以安全经营,药品安全风险低,运营成本低,同样可以在经营好乙类非处方药的同时,依赖经营非药品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同样的盈利,资本投入却有天壤之别,何乐而不为呢?这样一来,投入资本有限,即使将来因其他原因造成经营不善,也不至于有太大损失,“车小好调头”,就是这个道理。
不“造”处方,规范经营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但就处方药管理方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必 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仅此一点,药店为自己“叫屈喊冤”之声从未间断。
尽管作为药品经营者,他们都明白国家作这一要求的初衷是对的,是考虑药品行业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的长久大计。但事实却是,医疗机构为防止“跑方”即处方外流而绞尽脑汁,到现在电子处方问世,医生开具的处方能流到患者手上并凭之到药店购药的,实在是寥寥无几。试问:全国大中小城市有几成药店能达到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要求?与其让药店为了逃避监管而故意“造假”、“编纂”处方,还不如压根儿就不经营处方药,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就这一点而言,开办OTC药店有其独到优势。
无需配备执业药师
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做一大概统计:截至2010年底,我国累计有17万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但注册的执业药师仅7万左右,如以欧美国家的相关标准,每800~1500人就配1名执业药师计算,我国还存在约100万的巨大缺口;截至2009年底,我国零售药店数量约为38.8万家,截至2010年底,药店数量已近40万家,药店执业药师缺口数量至少在20万以上。
拿河南来说,截至2010年底,累计有1.2万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其中注册在医疗机构的3800余人,注册在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的4100余人,已经占去执业药师数量的多半,而河南全省药店数量为3万多家,试问余下的4000余执业药师如何满足3万多家药店的需求?除了数量远不能满足需求外,还存在严重的分布不均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领域分布不均衡和区域分布不均衡,从领域需求来看,对执业药师需求量最迫切的应该是零售药店,而目前执业药师主要集中在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面对广大患者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从区域分布来看,目前我国执业药师主要分布在东部发达地区。由此,我们不难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诸多执业药师求挂证、诸多药店求租证这一个全国普遍现象了,而执业药师历来受重视度不够和待遇不高的“尴尬”社会地位和价值也由此衍生,可谓药师之悲哀、行业之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