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高卓对此评价道。
即便如吴高卓一样,对于北京此举“举手欢庆”的人不在少数,但这仍旧无法掩盖质疑的声音,“将药品分为常用药品、国家谈判、低价药、短缺药四大目录,本质上虽有所创新,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药品将出现大量重合,如‘基低药’与常用药等”。
针对该言论,相关专家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基低药’与常用药等重合应该依据招标公告公布的目录来界定,在实际操作中‘重合说’肯定存在,如在甲地与乙地可能会有不同。因此,相关部门应注意对其竞价和挂网方式进行区别,‘基低药’可采取直接挂网而后议价决定是否成交,而常用药则可用竞价后挂网采购的方式进行”。
同时,对于那些“双身份”甚至是“多身份”的目录品种而言,吴高卓指出,相关企业虽然可以将其作为重点产品培育,但前提需了解其产品的定位和优势。“所谓优势产品,即厂家少、利润空间相对较大、是医院熟知的常用的、中标把握大的产品。这类产品可以在营销服务方面提高质量,赢得客户信赖。”
另外,根据文件内容,未来北京招标将根据不同目录的药品采取不同的谈判办法。但如何具体谈判,其文件也并未给出具体细则。
但在业界看来,应做到具体目录,具体分析:第一,常用药品目录,即临床必需的药品,这部分药品用量大厂家多,竞争激烈。网上竞价是其主要的招标手段。评分标准无外乎质量、价格、服务三大块,占比大致在50%、30%和20%;
第二,国家谈判目录,该目录中的专利药、独家品种以及临床必需、用量少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谈判的降价空间相应较小,药品生产企业占据主动地位,谈判的价格区间只能参考其他地区的历史中标价,但还不能排除企业的生产成本价格上涨(原辅料、人员工资、运输费用等)带来的提价要求;
第三,针对低价药目录,目前各省市普遍的做法是符合条件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者和厂家在网上议价,成交后签订合同而后供货;
第四,短缺药目录,部分药品是企业无利润或低利润,要采购这类药品就要给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以提升其供应的积极性。
此外,在医保部门控费的情况下,吴高卓预测道,“北京采取所有药品带量采购且分目录谈判,这势必会进一步要求企业降低药价。而从相关经验来看,预计北京降幅的趋势总体平均不会低于20%-30%”。
同时,他还指出,作为企业在药品招标普遍降价的大环境下,出路只有两条:其一是扩大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放弃无利润产品的投标或生产,争取利润空间的最大化,并研发新品,增强发展后劲;其二是对于没有竞争力的企业应主动进行兼并重组,抱团,以保障企业合理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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