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里有时迎来的却是寒流。新药受理遭清零,临床应用无出口,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典型代表的干细胞技术坠入了技术开发与产业转化之间的死亡之谷。
新药受理遭清零
在人们的想象中,干细胞具有近乎神话般的地位,有可能用于治疗每一种疾病,干细胞技术也让一些传统医疗手段束手无策的患者重新燃起希望。然而当公众将注意力都集中于干细胞在再生医学中的潜力时,其在药物开发中已经悄然立足。
2月25日,欧洲眼病患者收获福音——欧盟委员会角膜缘干细胞制品Holoclar作为角膜移植的替代疗法可用于治疗角膜烧伤致盲患者。
此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脐带血干细胞制品Hemacord用于儿童和成人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韩国食药监局批准脐带血间充质干细胞药物Cartistem用于植入治疗关节软骨缺损;加拿大卫生部批准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药物Prochymal用于治疗儿童移植物抗宿主病。目前,国际上已有20多个干细胞制品分别进入I、II、III期临床研究,共计9个干细胞产品获准临床应用。
1月6日,国家“973”和“863”等计划推动的“成体干细胞救治放射损伤”新技术的建立与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几乎同一时间,该团队研发的“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新药注册申请却被拒绝。
3月16日中源协和发布公告称,其下属企业和泽生物开发的“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抗肝纤维化注射液”新药注册申请未获批准;其参股的北科生物同期申报的“注射用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新药申请也未获批准。
至此,国家药品审评中心自2004年以来共受理的10项干细胞新药注册申请已全部被清零,干细胞药物开发被迫回到原点。
3月26日,中共中央出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吹响了“中国创造”的冲锋号。然而,春天里有时迎来的却是寒流。新药受理遭清零,临床应用无出口,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典型代表的干细胞技术坠入了技术开发与产业转化之间的死亡之谷。
“鸡”与“鸭”对话
国际上一个新药开发需要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指导下,经过一系列药学评价、临床前评价、临床评价等程序,只有积累足够的数据资料证明其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医学伦理上均通过专业评估后,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干细胞药物治疗优于既有的疗法,方可应用于临床。
但目前我国干细胞新药受理审评过程犹如鸡与鸭对话,遭遇彼此听不懂对方语言的尴尬。
一方面,干细胞药物开发者无知者无畏、急功近利,试图将不成熟的实验室技术推向临床,碰得鼻青脸肿后一味地责怪“审评官不懂细胞”“政策不到位”和“政府不作为”等,却不反思自身问题,死到临头也没弄明白“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另一方面,新药审评机构紧紧守住《药品注册管理法》的审批制的责任底线,对“细胞学家”的各种“忽悠”充耳不闻,手持“化学药物”“生物制品”标准生搬硬套,与仿制药时代形成的评审套路风马牛不相及的细胞制品命运可想而知。只需一条“不能满足药物安全性要求”的罪名足以将干细胞新药统统打入冷宫。
药品质量讲究均一性和稳定性,而干细胞制品的异质性、动态性从根本上挑战了药物的定义。
干细胞定义不清,作用机理不明;体外操作过程中其遗传稳定性与生物学特性会发生显著改变,并且引入多种难以去除的外源因子;缺乏具有量效关系的生物学效力评价指标;体内过程中细胞归巢、定植、分化与转归缺乏有效的示踪手段;干细胞制剂制备、贮存、传输与回输过程中存在多种不确定性因素。
在缺乏系统的工程化、标准化开发前提下,细胞制品无法满足药物的质量可控性要求,更无从通过药物基本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
政府错位、科学家越位、工程师缺位
在我国科技体制中科学与技术不分,在行政体制中审批与监管责任不明,技术向产业转化过程中形成了政府错位、科学家越位以及工程师缺位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