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医疗改革政策破冰前行,给群众带来更多的便利。但同时,部分地方医疗中的腐败问题仍暗中滋生,并呈现出一些新动向。比如腐败从药品购销环节向医用耗材购销转移,涉案人员由医疗卫生系统的普通工作人员向高端专业型医务人员发展,等等。这些腐败问题极大地侵蚀着广大患者应得的医改红利,其危害不容小觑。
以械养医、采购腐败等“潜规则”频现
从近年来曝光的案例看,医疗领域的腐败主要存在于器械、基建、采购等环节,形式多见于抱团式、蝇贪式腐败。
——以药养医“细水长流”。医药商为医务人员输送利益的方式从单纯的药品回扣到其他财产性利益的交割,包括代理商会以过节费、劳务费、资助开会差旅费等方式给予医生各种相关的经济利益。据媒体报道,山东省蓬莱市中医医院药政科原主任聂洪邵,2010年至2016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多次收受药材采购供应站、医药公司及医药经销商等送给的现金86万余元,并为上述单位在药品销售方面谋取利益。
——以械养医相互勾结。在“以药养医”受到政策限制的情况下,一些医院通过试剂、耗材或是让患者多做检查来“以械养医”,由单个秘密作案向“窝案”“串案”转变。比如,安徽省临泉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骨科主任郭景理伙同副主任徐汝峰,曾以绝对销售份额分别收受骨科医用固定材料供应商送给的132万元、15万元。
——基建“雁过拔毛”。部分地方相关制度不够规范,以致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条件和程序设置方面,院方有很大的自主权,相关负责人常常成为被“围猎”的对象。2015年3月,湖南省长沙市疾控中心食堂承包人金某某请疾控中心原主任陈发明向分管后勤同志打招呼,介绍自己的一位朋友取得了食堂装修项目,业务总额120万元。事后,金某某为感谢陈发明的帮助,给他送上了现金5万元。
——医疗采购抱团腐败。一些医疗代理商为获得准入资格或维持医疗采购的长期供货关系,而向医务人员,特别是在医疗采购推荐、申请使用等方面拥有一定话语权的负责人行贿。2011年至2015年,在医院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徐向东、原副院长卢向红将厂商给予的3000余万元让利私设小金库,并通过小金库支出公款260余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奥迪轿车、土特产等。把医院当成“摇钱树”,两人最终被严肃处理。
“抱团式”医疗腐败,既败坏风气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医疗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从查处的案例来看,许多医疗腐败往往呈现抱团式、链条式,一个行贿人可能涉及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院长、科室人员等多名受贿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同时,一些医院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材方面收受的回扣、红包、好处等费用最终都会计入成本转嫁到看病群众身上,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从主观原因上看,医疗腐败屡禁不止与部分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缺失,放松了自我要求,存在侥幸心理有关。就拿上文提到的湖南省长沙市疾控中心原主任陈发明来说,他落马后表示:“把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当成教条,认为只有圣人才能达到,自己信奉的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自我降低标准,放松要求……”
在客观原因上,医疗领域利益链条长,一些环节透明度低,权力缺少有效监管,为一些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留下了可乘之机。在医疗器械、耗材采购方面缺乏完备的制度设计和规范,导致部分医务人员自主权太大也是医疗腐败频发的一个原因。
此外,待遇不合理、不规范,也成为一些基层医务人员寻租的借口。福州大学廉政与治理中心刘碧强副教授表示:“医务人员自身价值得不到对等薪酬,加上监督不到位,为其进行利益交换提供了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