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医联动,怎么推进?
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副总师张伯礼院士:简化注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企业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全员质量意识、全程质量控制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研究出好药,同时还要把药生产好。我这次两会提了关于“推进制药工业升级换代的建议”,一方面希望启动制药质量提升工程,也希望食药监总局、发改委和国家卫计委能够在政策和管理办法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提质增效,只要企业为了提升质量,不是为了投机取巧和提高价格,就应该放宽、简化注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我国药品的质量。我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医药行业也在其中,应该抓住这个契机,推动医药厂商做大做强,更好地为医改和健康中国建设做出贡献。
上海市科协主席、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副总师陈凯先院士:上市药品的所有权和生产权应分离
根据我国目前的药品管理法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产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捆绑在一起的管理制度在过去有其必要性,发挥了药品安全责任可追溯等积极作用,但也有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研发主体和上市主体分离,抬高了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资及管理门槛,造成药品研发创新活力不足。
我们一直在呼吁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试点,以推动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创新。在这种制度下,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相分离,也就是上市药品的所有权和生产权可以分离。药品上市许可的申请人可自行生产,也可委托具备条件的生产企业“代工”以获得药品上市许可。如此一来,药品责任主体更加明晰,持有上市许可的企业对药品安全负全责,生产企业仅对生产过程负责。如果因生产原因导致质量出现问题,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对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合同对生产企业进行追偿。这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实行的药品管理制度。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制定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发展创新药需要具备六个要素
一个国家创新药的发展需要具备六个要素:第一,国家支持。国家实实在在拿真金白银拉动医药创新。第二,技术成果转化。国务院今年2月颁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非常重要。第三,税收优惠。研发创新药存在高风险,一定要在税收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优惠。第四,知识产权保护。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人敢创新,但是我们现在面临很多的问题。我们现在的专利法保护医药专利20年,而1.1类创新药在国内从研发到申请专利平均费时10到12年。过去,相关部门审批又慢,提出申请后四五年,可能还在排队,等审批通过了,专利可能就没有了。美国国会曾通过了一个专利延长法案,如果由于政策审批导致专利无法实施,就相应延长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年。第五,审批制度。其实,加快医药产业创新升级,不仅包括1.1类的创新药,还包括高质量的仿制药,这一块国家也必须推动。从美国到欧盟,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是保护创新,鼓励仿制。第六,药品使用政策。在中国,药品使用政策包括两方面:一是医保,二是医院用药政策。不进医保,没人买;没进医院用药目录,临床没法开。
中国经济研究院院长白津夫:医疗产业创新,迫切需要国家投入资金
加快医药产业创新升级迫在眉睫。中央明确指出,全面小康首先是全民健康,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十三五”期间必须在三医联动方面有突破,医药产业要先行,医药产业创新升级迫在眉睫。
三医联动改革,首先要加强系统性集成。一方面要多部门共同发力,协同改革、合理推进,构建有利于医药产业创新升级的发展机制;另一方面,通过产业创新和新技术导入形成倒逼机制。怎么倒逼?重点有两个:诊疗关和医药关。诊疗关通过“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