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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药物政策协调机制,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推进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衔接。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五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实施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六是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制订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七是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医教协同,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新增5万名住院医师培训任务,研究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三)省略(计生相关)
(四)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重点推进500家县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强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建设“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积极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和规划体系。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积极实施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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