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版的基本药物制度比之前的种类增加了500多个,增加了品种数量,能够更好地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介绍,基本药物制度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涉及心脑血管病、消化系统、肿瘤等多个病种,规范了剂型、规格,能够满足市民的看病需求。
但原定4月1日执行的基本药物制度推迟了半个月,4月1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消息称,过渡期延长至4月15日,其中,省增补药物纳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中同通用名不同给药途径的药品延长至6月30日。
按照规定,从4月1日起必须严格执行新版基本药物制度。青岛市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家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不加价销售。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消息称,2014年2月8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
结合临床实际需要,经专家会议决定,现对山东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与上一轮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物)中标产品衔接时间做出调整:过渡期延长至2014年4月15日,其中,省增补药物纳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中同通用名不同给药途径的药品延长至2014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库存产品整理,优先采购本轮中标药品。本轮药品中标生产(配送)企业要抓紧时间签订购销合同,选择配送关系,执行好过渡期相关政策,力争实现两轮中标药品的平稳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