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煮熟的鸭子却飞了!对于一只脚已经踏入A股的海尔施原股东来说,暂缓发行意味着上市前途未卜。
8月16日晚间,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尔施601206)发布《暂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公告》,公告显示:针对公司出现媒体质疑事项,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决定,将暂缓后续发行工作并主动进行核查。待媒体质疑所涉事项核查结束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将及时公告后续发行事宜。
媒体质疑的事项是由一个月前泰州的一个公号引发而来,这个公号于7月14日发布的文章虽然没有直接点名海尔施,但是给海尔施带来的影响却是巨大的。
祸起行贿案
7月14日,微信泰州微视听(账号主体为:泰州广播电视台(泰州广播传媒集团))公众号发布了一则题为《医疗检验领域名堂不小,3位检验科人员因受贿获刑,一家医院竟被判单位受贿罪……》的消息,该消息说的是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及相关人员受贿被处罚及判刑一件案件。
8月17日,记者再次点开该工号当天的文章时,该文章已被删除,头条位置也开了天窗。
不过医学界的一篇文章《深扒!检验科主任受贿的水有多深?》,也再次翻出了体外诊断行业的一系列行贿事件。其中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冯亚松和许晓峰分别为该医院的检验科主任和副主任,俩人均是于2014年最后一天被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罪。
尽管检验科主任在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上没有拍板的权利,但在普通的检验试剂采购中却有着决定性的话语权。检验科会在购进体外诊断试剂的过程中,按照试剂售价的3%~10%向企业收受回扣。相关回扣款,是以入外账的形式用于科室集体活动、发福利等。对此,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将这种行业常见的“赞助费”,直接定性为“行贿”。
起诉书显示,2010年年底至2014年下半年间,被告单位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在从泰州恒信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上海海尔施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海尔施”)等业务单位购进试剂的过程中,账外按照试剂销售额的3%~10%向上述公司收受回扣总额达495800余元。
该起诉书中所提到的上海海尔施正是即将上市发行的海尔施全资子公司,由起诉书的指控不难看出,上海海尔施存在向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给予回扣的嫌疑。从案件审判结果看,目前只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和相关受贿人员进行了处罚和判刑,尚未提及对行贿方的处理。
6月23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也发布了一则消息:2016年5月18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海尔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诊断产品五部经理、上海海尔施诊断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黄帅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黄帅依法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犯罪嫌疑人黄帅不仅是海尔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诊断产品五部经理、上海海尔施诊断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同时也是海尔施第三大股东——海畅投资的股东。
全资子公司涉嫌行贿,股东员工涉嫌行贿,这么大的事件,在海尔施的招股说明书中却未见涉及,这是否为了故意避开证监会的监管红线呢?
行贿的代价
起诉书中提到的上海海尔施,在整个海尔施的业绩比例中举重若轻。
招股说明书显示,上海海尔施自成立以来,报告期内为海尔施贡献了大量的营业收入和利润(2013年至2016年6月,净利润为3307.70万元、4235.42万元、5912.66万元、3033.84万元)。
而海尔施2013年、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4,754.65万元、120,188.75万元、152,546.23万元以及82,760.51万元,2013年至201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6.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422.86万元、13,234.48万元、16,120.45万元以及7,704.51万元。
这意味着上海海尔施自2013年以来,贡献的净利润分别占海尔施的26.7%、32%、36.7%、39.4%。不仅占据比例非常大,且贡献利润的比例逐年递增。如果因为行贿事件而被迫砍掉上海海尔施,海尔施几乎失去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