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到医疗的部分,大家最头疼的地方还停留在医疗的现实问题,比如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公立医院改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社会办医还是停留在鼓励阶段。
如果把镜头放长远一些,我们会发现中国社会正处在人口结构、疾病谱变化的十字路口,老龄化和新一轮生育潮会成为下一个十年最尖锐的矛盾。医院服务、基础医疗、养老护理、社会办医、商业保险,他们应该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角色?怎么确定公共医疗的边界?社会办医该鼓励什么,不鼓励什么?基础医疗该如何发展?然而,这一切还没有纳入国家清晰和明确的行动方案。
可能很多人会说,中国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但事实是,上述提到的很多问题,在很多国家都有清晰的规定,比如日本。中国医疗改革处在新旧交替的过渡期,也许和中国社会基础最像日本,他们的做法会给我们更多启发。
为什么说中国医疗改革的社会基础和日本很像?首先,日本医疗体系的支付方式和中国最为接近,从公共医保支付方式上,无论是基础医疗还是医院医疗服务,主要是按照项目付费(FFS)。第二,日本也没有推行家庭医生制度,也没有强制分级诊疗制度。第三,政府在医疗体系中的决定作用比较强,比如药品定价、医疗服务定价。第四,日本已经完成了“以药养医”的治理。从1956年开始,日本修订了《药师法》和《医师法》,在法规上明确了医药分业制度,直到1974年日本不断提高医生报酬,最终摆脱了以药养医和过度医疗,我们国家正在经历这一过程。第五,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以及基础设施,成功完成了转型和飞跃,我们国家也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日本的情况。日本医疗支出占GDP的10.3%,大部分支出来源于公共医疗保险系统,占82.4%。医疗支出稳定,2012年和2013年都保持这个水平。日本医疗服务体系是多样化的,但他们禁止私立营利性医院营业。长期护理保险、公共医疗保险是日本医疗体系最重要的构成部分,在所有医疗支出中保费、减免税、自费的支出分别占48.8%, 38.4%和12.3%。
政府全方位监管着日本公共医疗各个构成。根据法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是,努力让医疗服务高效、优质、合适,重要的法律包括:Medical Care Act,Health Insurance Act,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ct等等。
中央政府制定医疗服务各项费用,制定地方政府补助、保险机构补助和医疗机构的补助方案,政府设定的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机构,包括私立机构。
建立了多样化且有底线的医疗服务体系
日本基层医疗由个体诊所提供服务,医院医疗服务主要由私立非营利性医院承担。但日本对社会办医的要求是有底线的,禁止社会资本举办私立的营利性医院。
基层诊所主要以专科诊所的形式出现,也有少量公立医院提供初级医疗服务。初级医疗系统中,有1/3的医生是被诊所雇佣的,其余都是医生自己当老板。诊所通常是由医生个人开业,或由医生集团举办。在日本,医生集团由几个医生组成,共同拥有一家医院或者一个诊所。诊所既可以提供全科服务,也可以可以提供专科服务。日本初级医疗服务的组织形式通常是1名医生+几名护士,2011年日本诊所全职人员的配置平均为7.2个人,包括1.2个医生,1.8个护士,2.1个前台。
从医院构成上看,2013年日本15%的医院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举办,其余的医院均为私立非营利性医院。从床位来看,20%的床位属于公立医院,80%的床位属于私立非营利性医院。特别注意的是,私立非营利性医院被认为是公共医疗的一部分,接受政府的各种津贴补助,也在公共医保资金的支付范围之内。日本不允许私立营利性医院开业,但允许企业医院存在,为企业员工提供医疗服务。我们可以这么简单理解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营利性”就是医院的结余可以用来分红,“非营利性”就是医院的结余被认为是公共资金,资金不能私自处理,只能用来全部发展医院,更多要求体现在日本医疗法中,我国台湾地区也借鉴了日本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