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看病,总希望去家大医院,找一个有名的好医生,但是往往大医院、好医生就那么多,免不了要跑远路、排长队。那么,如果让医生流动起来,多去几个地方看病,这样是不是一方面能让患者少跑路,一方面又能让医生增加收入?这岂不是“皆大欢喜”?
经过一年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国家医师多点执业文件终于出台。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希望能够推进医师合理流动、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要求。《意见》明确了多点执业的医师主要条件,“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同时还规定,“医师多点执业此前实行的是审批制,而备案管理只需要登记,不再需要批准。”这意味着医生将从公立医院中进一步获得“解放”。
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从2009年开始,全国多座城市都开展了医生多点执业的试点工作。但在很多城市却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局面,申请率并不高。目前,有的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有限,没有配套的医疗设备、护理人员、麻醉人员等,即便有好医生要去,也无法真正“下得去”。
我们认为,“多点执业”政策有助于化解医生“走穴”引起的一些风险,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优质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现状。多点执业要落地,政策配套是难题。
对于已经开始执行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业内仍然有不同看法。比如,去年的征求意见稿中曾特别强调,担任临床、医技和行政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医师,原则上不能多点执业,但在正式发布的意见中,这条规定改为: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除了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建立医疗集团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一般不能从事其他形式的多点执业。
在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看来,这条规定做出这样的调整,对多点执业、医院管理而言都不是好事。
庄一强:比如你是临床科室的主任,你是一个院长,你还搞多点这本身就不对,该怎么办,我是觉得应该是每一个工作岗位,医院规定有一些岗位由全职的员工来担任,有些岗位是可以由兼职的员工来担任,把这些定好了,那么是只开放那些可以兼职的,那么你想多点也可以,那么你就辞掉这个职务。
《意见》提出,要坚持放管结合,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庄一强分析认为,意见的下发确实会规范医疗资源的流动,让医生从之前“羞羞答答”悄悄“走穴”变成正大光明地“多点执业”。
庄一强:因为以前是走穴,走穴是不规范的,比如说第一医生还是利用它的假期,是周末医生,他们长期这样也会过于疲惫,多点职业以后相对就比较规范。第二点如果你出现一些医疗事故,一些责任,也明确到位,但你偷偷走穴以后出现了事故比较麻烦,我觉得这个对医生对医院、对患者也是一个保护。第三走穴去到哪,请你你就去,但是你所去的像那个基层医院,它具不具备你所去做的这个医疗技术相关的资质,你是一个人去开刀还是你是一个团队去开刀,这些问题在多点问题的情况相对好解决一些。
深圳一家三甲医院的医生认为,《意见》会让一小部分专家选择“多点执业”,同时也会让一些患者享受到优质的医疗资源,但无论是专家还是患者,受益的人群数量不会太大。因为当前我国医疗资源紧缺,不少医生一天要看几百个号,根本没有时间“多点执业”,更重要的是很多医生会顾虑风险。
医生:我的这个条件比你所从事大的医院和中科院、和专科院条件要差,我们到底下执业的话,风险要大一些。
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妇产科大夫说,尽管自己资历也够,时间也有,但是考虑到妇产科的特殊性,她觉得无法保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所以还是不愿意选择“多点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