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是医养结合的重要内容,即运用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理念、方法和技术,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诊疗疾病、增进健康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其中,非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也可纳入此范围内。
目标:2020年超60%养老机构有中医药服务
《意见》制定了中医药健康养老在2020年前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即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二、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密切合作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三、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乡社区,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四、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与1所以上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五、释放中医药健康养老消费潜力,满足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重点:中医养老机构、医院、社区、人才
《意见》指出中医健康养老服务的重点:要从相关服务提供机构、中医院与养老机构的合作、社区提供的服务、相关人才、以及整个中医健康养老产业下功夫。
加快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供机构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养生保健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养生保健、健康干预服务。
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
加强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探索融医疗、养生、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普遍设置治未病科室;积极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
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加强康复、护理、疗养等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推广使用中医药综合治疗。
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老年病和保健、康复、照护为主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并按照《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享受社会办中医政策扶持。
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应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
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民政部门以及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通过建设中医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鼓励中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进社区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应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养生保健、康复、居家照护、健康教育等服务,并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辐射。
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50%的村卫生室均能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干预和管理服务,在老年人健康档案中增加中医体质辨识内容并不断扩大覆盖率。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在中医药健康养老中的作用,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团队。
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合作,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