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的转变将加快步伐。5月15日,卫生部就《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据悉,《意见》的核心是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并在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行以门诊费用总额预付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这种改革必然会让药品市场释放出相当的需求,还会带来产品结构的变化,而且今后基层市场将会更加突出药品的性价比。”仁和集团副总裁余波看过方案后说,在支付方式改革的前提下,必然会带来企业对营销模式、产品结构、推广体系,包括整个营销战略战术搭配的调整。
“混合”之虞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指出,在实施门诊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中,也可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向乡村(全科)医生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于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可探索实行定额包干的支付方式。这种混合的支付方式将坚持全覆盖的原则,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新农合支付标准。
卫生部新农合医疗技术指导组组长李长明表示,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门诊费用总额预付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是一个很好的探索。他表明了两个观点:一是以前由于保障资金有限,新农合支付多偏重于住院补偿,门诊费用补偿顾及不够,这次提出门诊费用总额预付,更多地考虑到了参合患者的利益;二是新农合的支付标准动态调整,同时还将配合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考核对基层医务工作者进行督导,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完善支付方式。
对此,《意见》明确指出,预算总额原则上每年协商调整一次。在实施门诊总额预付中,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对定点机构门诊服务数量、质量、转诊率以及患者满意度定期进行考核,防范医疗机构分解处方、推诿病人、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这象征着医改从此找对了方向,农村人口相对稳定,为按人头付费创造了条件。而疾病多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这让按病种付费也成为可能,操作性相对较强。”医药营销专家杨昌顺如此认为。
不过,改革还有很多细节考验着设计者。李长明提醒业界注意:首先是怎样处理好新农合基金切块的问题。新农合基金分块至少要包括风险资金、门诊费用预付资金、住院补偿资金和少数特殊大病的补偿资金,如何科学合理地分摊这笔基金非常考验改革者的智慧。其次是配套机制的问题。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并不是孤立的,它需要系统给力,比如筹资能否平稳提高,门诊支付比例是否合理,怎样保证总额预付的支付能力和需求增长相适应?“作为新生事物,利益攸关方应理性地看待,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尚处于初级阶段,也不能过于理想化,我认为最关键的还是已试点的地方加强交流,更多地调研并不断在实践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