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医院继续保留药房的所有权,出租管理权,不是医改意义上的“医药分开”。“医药分开”是医改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降低医疗费用”,原因是医疗费用中有一部分“被虚高的药品费用”。湖北省的游戏规则就是,医院该干吗还干吗,让药商插一脚而已。
湖北省卫计委对此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药房托管后药品采购方式。医院所用药品必须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告诉本报记者,药房托管其实是保证医院收益合法化的一种模式,医院掌控着所有权和人事权,根本不存在脱离一说。实质是医院由于政策限制无法获得15%的药品加成,而采用药房托管,不仅能获得高额的净利润,还能堂而皇之地避免政策限制。“事实上是医院与药企双方重新构造了一条更大的利益链条,而且这个链条还是获得当地政府认可的利益链条。”
此前,天士力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闫希军曾公开表示,“药房托管”模式是商业机构或医院独占药房资源,并不公平,挤压生产企业发展。可按世界通用方法,走医药分家道路。闫希军还指出,医药托管仍没有统一的实施方法,混乱托管对药品流通领域制度是一种破坏,易造成价格错位;平台不公平性显现,市场竞争机制丧失,易导致垄断。
对此,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的做法是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湖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规范托管双方采购供应药品管理。一是对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药品供应质量不达标,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一律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三是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规定。
此前的2013年年底,国家卫计委医改办曾专门组织召开了“药房托管相关情况研讨会”,8个省市的有关负责人、院长和4名专家受邀参会。但此次会议并未对此做出定论。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锦霞则表示:“药房托管根本就不是医药分业的改革方向,它想方设法的从供应商、从厂家那里拿钱,来维持以药养医这种利益格局,医疗机构将迫使上游供应商进一步给药品加价,继续盘剥消费者,让老百姓看病用药更贵。”
史立臣表示,患者购买药品贵的主要根源不在于医院药房是否被医院管理,而在于患者在医院用药方面完全没有任何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