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的市场规模虽在不断攀高,但是国家对于处方药在线上销售的禁令依旧没有“松绑”。这一方面令一些有“牌照”的网上药店在“线上展示、线下销售”时被疑打“擦边球”,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网络正规军销售处方药,反倒让某些“黑药店”钻了空子。
业内建议,对于互联网药品安全管理要探索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的打击力度。
--网上药店销售不断攀高
现在医药零售行业,不仅利润越来越低,且成本越来越高。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近几年,多数传统医药企业把切入口瞄准电子商务市场。目前,全国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的企业达到3739家,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质的企业达到117家。
据中国网上药店理事会预计,由“正规军”组成的中国医药B2C市场规模,2013年将较2012年翻三倍,超过60亿元。许多网上药店2013年的目标大多是2012年销售额的4倍。
从产品结构来看,网上药店大多以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为主,因为国家暂时还没有放开对“处方药”网上销售的禁令。
据开心人网上药店提供的数据,2012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其中非处方药占比65%。另外,上海华源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涛说:“2012年销售额达到1.2亿元,较2011年新增1亿元,其中非处方药约占37%,医疗器械约为30%,预计2013年会有300%的增长。”
所谓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一年的处方药市场大约8000亿元,如果未来有一天把这个市场放开,对于网上药店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蛋糕”。
--处方药网络经营被疑打“擦边球”
近日,全球制药公司辉瑞宣布在美国自建网站销售伟哥。辉瑞中国企业沟通部总监席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鉴于中国对于网上药店的法律规定和要求,目前并没有在中国自建网站的计划。”
一方面,按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在网上销售处方药或者向其他企业或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撤销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并注销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同时移交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另一方面,经营网上药店的前提条件有:是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具备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生成定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等等。
值得关注的是,眼下个人消费者在网上药店不仅很容易能搜索到诸如抗生素、抗癌药等处方药,还能在客服的帮助下完成药品购买。例如辉瑞伟哥(中文名“万艾可”),已成为多家网上药店的“热门搜索”。
对于这一现象,多家网上药店给出的解释是:“我们只是线上对处方药进行展示并提供购买咨询,个人消费者在网站上无法自行完成订购,而是必须在通过实体药店医师的电话咨询,提供3天内有效的医院处方,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后,才能支付和最后收货。而这些都在线下完成,所以不算是网上销售。”
但这种“线上咨询、线下销售”的模式,在一些人士看来仍然有打“擦边球”的嫌疑。IT法律专家赵占领认为,如果网上药店通过内部管理系统下单,与线下销售没什么本质区别;但如果在线客服代替用户操作,用户在自己的账户中可查询订单,这种就算是网上销售处方药,只是这种规避措施不容易被抓住“把柄”。关键还得看相关部门如何界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