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全国唯一一个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以外、自建平台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方案,意在降低药价、药占比。
在全国率先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后,深圳的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再上一个台阶。
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降低虚高的药价,一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在这一大背景下,7月5日,深圳市卫计委印发《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这是全国唯一一个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以外、自建平台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方案,如若《方案》顺利实施,深圳的药品招标价格有望创下全国最低。
深圳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李创告诉记者:“承接集团采购的第三方平台尚未开始甄选,该方案也还没有正式落地实施。”
据悉,《方案》的试点运行期为一年,在2017年6月总结试点经验之后正式推广,主要提出了降低药价、提高临床用药水平、遏制行业不正风气、保障药品供应四大目标,以及试点建立药品集团采购模式、探索“互联网+医药”模式、保障药品供应安全与质量三大改革措施。
“深圳的方案将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造成一定冲击,它的招标价格也将成为其他城市的招标参考价,”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健分析指出,“但是带量采购目前在全国还未出现成功的模式,要看落地情况,一味的压价也不能达到药改目的,还需要配套评估体系等。”
试水自建采购平台
深圳打造的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又称为GPO,它聚集各种医疗机构的购买需求,利用组织的集体购买力,通过与供应商谈判以帮助各医疗机构获得更低的购买价格和更大的折扣。
这一模式在美国较为盛行,截至目前,美国的GPO组织已经超过900个。而国内此前仅有部分地区出现个别品种的GPO,主流药品采购模式依旧是延续多年的省级平台招投标。
李创表示,广东省平台中标药品数量多达上万种,而深圳全市公立医院常用药品仅一千多种。可选择用药范围广,不仅造成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分散,而且给医药代表搞变相促销留下了巨大空间。
另外,全省各医疗机构在省级交易平台上单独下单采购,每月竞价一次,造成单次采购量分散,难以形成“量价挂钩、以量控价”的议价谈判动力。
而GPO采购模式或将大幅压低药价。
根据《方案》中的表述,试点期内,深圳要实现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
记者获悉,2015年深圳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总费用为79亿元,据此计算,改革后,一年有望节省20多亿元。
在降低药价之外,新模式还会降低公立医院的药占比。
《方案》提出,到2017年,深圳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这一数据比国家规定的药占比不高于30%更低。
“再降低30%是有可能的,”深圳第三方药品采购平台国裕医药在线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第三方平台实际上是节约了一些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以前的药品采购设有一、二级代理商,终端无法直接接触厂商导致层层涨价。公立医院属于政府招投标,由GPO去跟企业砍价,不符合要求的不让其药品进入深圳的公立医院销售渠道,以此达到降低药价的目标。”
不过,GPO采购对不同种类药品的影响并不相同。其中,进口、专利、原研、合资药品议价能力高,压价幅度小;独家中成药尤其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砍价的力度会比较大;用药量大、竞争厂家多的品种降价幅度可能超过30%。
曹健告诉记者,独家药品在与政府谈判的过程中往往比较强势,但这类药品的利用空间比较大,多数是临床治疗必需药品。在此前提下,个别独家药品可以考虑强制性降价。
“接下来,深圳的药价会创新低。随着深圳GPO的落地,这一模式在国内有可能成为趋势,之前的